时间:2018-02-26 09:30
来源:国家安监总局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报送本地区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情况通报,并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今年粉尘涉爆企业事故情况、附件3、4、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2017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一)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
(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数据汇总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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