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4 21:54
来源:湖北省政府
7.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发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探索村“基层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治理模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继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理确定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8.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项目、金融的支持力度。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造血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召回制度。
9.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和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途径,让农民广泛参与其中获得更多增值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四、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10.大力实施“三乡”工程。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引导“三乡”主体与村集体、农民开展股份、租赁、流转等合作发展,兼顾各方利益,保护农民权益。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亲情牌”“特色牌”,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力争3年内推动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省级筹措资金,对“三乡”工程建设先进县市给予奖补支持。
11.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连续3年每年建成1万公里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探索自然村、组公路的管养机制。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建造与改造升级,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色的信息产品和服务。
1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落实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城乡教师培训交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医生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政策。支持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并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3.引导人才支持乡村振兴。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制定在大专院校为乡镇农技机构定向培养农业技术人才政策。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鼓励大学生到乡村和企业实习实训。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
五、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14.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建立完善全省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完善承包权有偿退出和经营权抵押担保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5.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政策。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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