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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7年“大气十条”考核结果为优秀

时间:2018-03-27 10:21

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26日,内蒙古全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及2017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发布会召开。

据介绍,2017年内蒙古12个盟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5.3%,同比2015年上升4.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5年下降17%。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1.4%、4.5%。全面完成了大气约束性指标年度任务,“大气十条”考核结果为优秀。

据悉,2017年内蒙古全年化解过剩炼铁产能55万吨,取缔9户“地条钢”企业243万吨产能;化解煤炭产能810万吨。继续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淘汰燃煤小锅炉1131台3543蒸吨。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减少原煤散烧污染,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22.1万套。严格控制民用散煤的质量。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实现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覆盖,完成火电行业63台机组2380万千瓦装机超低排放改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2万辆。

今年,内蒙古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以上城市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3.2%、6.3%。

为确保内蒙古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内蒙古将重点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移动源污染控制、扬尘治理、面源治理、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等工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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