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9 14:43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消耗臭氧层物质非受控用途的建设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对原环境保护部涉及受控用途、非受控用途建设项目核准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印发《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原有9份相关文件。二是全面落实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网上审批。根据中央要求,从严从紧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严格限制新增审批量。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截至2017年底,全国除西藏外所有地市级环保部门均已开通“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县级环保部门累计已开通1498家,实现了各地“12369”热线、微信举报、网上举报统一办理,“部-省-市-区县”数据互联互通。全年“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群众举报618856件,其中,电话举报409548件,微信举报129423件,网上举报79885件。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方案,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原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改造,启动原环境保护部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和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建立网上审批数据资源库,整合集成建设项目环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行政审批系统,构建“一站式”办事平台。
(四)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一是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省会城市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对公众开放;各省(区、市)省会城市选择一座具备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一座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二是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全国第一批124家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印发《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试行)》等四类设施工作指南,要求各类设施单位按指南要求,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开放活动。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一)加强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全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5件,行政应诉案件55件。对影响重大的案件开展实地调查、专家论证、集体商议,提高办案质量。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规范执法和依法履责,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妥善做好行政应诉各项工作。
(二)完善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一是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认真执行《关于改革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和《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指导全国31个省级环保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意见和清单,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导入行政处罚、复议或者诉讼等法定途径。二是加强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印发《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加强环境信访法治宣传、完善落实环境信访规章制度、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规范环境信访管理等五项主要任务,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督查督办和激励约束、强化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培训指导等措施。
八、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大环境法治教育培训。在部系统干部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地市级和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教育培训、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中,将环境法治和依法行政作为必修内容,安排《新修订环保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等相关课程,通过“集中面授+远程教育”模式共计培训3500余人。加强环保干部网络教育平台法治课程建设,在全国环保网络学院中新增16个法治教育课件,在部干部选学网中新增34个法治教育课件。
(二)创新环境法治宣传形式。一是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实施办法,共召开12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二是组织60家媒体赴京津冀及周边6省(市)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型主题采访活动,为大气污染防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对华北地区大面积污水渗坑、有关环保督查影响经济发展、舍弗勒紧急求助函事件、“气荒”事件等舆情热点,快速反应,积极应对,组织部属环境报刊共撰写30余篇评论文章,对“环保冲击实体经济”和“煤改气导致气荒”等谬论给予强力回击。四是原环境保护部官方微博微信先后开设 “中央环保督察”“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攻坚行动”等栏目,密集发布权威环境信息,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各地督查组环保督查的执法情况。每个月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向社会通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有效推动环境保护法宣传工作。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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