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议透露,6月12日至14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应良、副主任杨金含出席会议。
据悉,本次检查分组织发动、自查和重点抽查、总结、交办整改四个阶段。执法检查组将从法律制度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等方面,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此次执法检查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重法治的高度,认真开展好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要充分认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要精心组织,使执法检查成为行之有效的治理手段和监督手段;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督查与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制订整改时间及具体整改措施;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好监督推动作用,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宗旨,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问题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做出成效,推动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