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1 13:55
来源:葫芦岛市政府
辽宁省葫芦岛市发布《关于对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对该市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手工采样及实验室监测、设立机动车低排放控制区三个项目共计分配555.5万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公示日期为2018年6月14~6月21日。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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