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6 10:23
来源:安徽省环保厅
因2018年二季度亳州、宿州2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季度目标要求,安徽省环保厅经研究,同意自7月1日起解除对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文件的限批,具体内容如下:
安徽省环保厅公布关于解除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文件限批的函
亳州、宿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涉气项目环评限批的函》《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解除涉气项目环评限批的函》收悉。实施环评限批以来,亳州、宿州2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2018年二季度2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季度目标要求。经研究,我厅同意自7月1日起解除对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文件的限批。
请你市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季度和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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