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8 13:59
来源:上海市环保局
中国固废网获悉,日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环保办〔2018〕260号
各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14号)和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6号)的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8〕377号)明确的重点任务,我局制定了《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3日
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6号)的要求,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密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不断增强环保工作公开实效,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着力推进落实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五公开”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决策公开,推进生态环境政策法规、重大措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
(二)建立并完善涉及民生重大议题会议公开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议题,提交局长办公会或专题会审议前,需采取适当方式(听证座谈、民意调查、媒体沟通等)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提交会议。
(三)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依申请集中的文件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一)环保督察信息
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市级环保督察进驻、反馈、整改等重点环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督促被督察地方政府按要求公开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情况,传导压实和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公开约谈地方政府等有关情况。
(二)环境监管信息
依法公开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发布2018年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结合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及联网工作。做好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行与管理,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和工作进展,及时公开各类专项督查、执法检查、列入重点督办、挂牌督办案件的相关情况;及时发布本市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统计等信息。
(三)专项行动计划
加大本市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解读的信息公开。
三、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一)做好权力清单动态更新公开
主动加强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涉及行政权力的公开内容的审查,结合机构改革等情况,出现变更、调整情况时要及时更新发布,推进依法履职。
(二)推进环评审批等涉企改革举措公开
及时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改革信息,规范和完善受理情况、审查信息、审批决定等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中后期信息公开。做好环保法规、政策、指南类信息归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三)推进“一网通办”
不断深化涉企事项网上办理能级,按市政府要求年内完成11项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工作;提升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和易读性,公布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
发布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继续落实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制度,动态实时对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在“上海环境”网站予以公开,接受企业和市民监督。同时,向市法人库、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归集,逐步提升归集数据质量。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及时发布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应对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及时发布大气、水、土壤防治工作进展,向社会传递及时、准确、权威信息。
(二)完善舆情回应机制。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关切。
(三)加强政策解读。充分运用多种解读平台和方式,按照市政府要求在“上海环境”网站增设“热点回应”专栏,对市民、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进一步发挥“上海环境”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政策宣传解读、发挥正确舆论引导方面的主阵地作用。
(四)优化调整“上海环境”网站内容、栏目。突出网上办事、政策解读、政务公开三大主要板块,对现有栏目进行优化整合,对展现方式予以升级,进一步突出易读性、便捷性。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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