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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18-08-27 13:24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日前,河北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10月,全省焦化行业全部完成深度治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2020年,全省符合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符合条件的焦化、钢铁企业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实施电厂深度治理。在原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运行管理,完善治污设施,提高去除效率,实施电厂有色烟羽治理。2018年,结合机组检修计划,有序开展城市主城区及环境空气敏感区燃煤电厂有色烟羽治理试点工程;2019年底前,全省具备深度减排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完成深度治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全文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新时代美丽河北的根本要求。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现全省空气质量根本好转和“保底线、退后十”目标任务,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大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把握制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城乡联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督察监管执法,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精准治理,依法治理,铁腕治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良好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形成倒逼机制。科学设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领域任务目标,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专项督察,严格执法检查,保障目标落实。建立目标倒逼和绩效考核机制,倒推任务措施,倒排工程工期,倒查突出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凝聚各方力量,增强治污信心。

2.坚持底线思维,聚焦突出问题。聚焦问题抓要害、找准病根开药方,抓住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紧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专项整治,打赢攻坚战役。结合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找发现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效果清单,实现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立有机结合。

3.坚持源头防治,着力治本攻坚。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把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作为治本之策。坚定不移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长大于消、长优于消。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大幅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促进用能结构日趋合理。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大力推动铁路运输,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强力优化产业布局,破解煤电围城、钢铁围城、重化围城难题,有效解决城市重点污染源问题。

4.坚持联防联控,突出秋冬时段。针对秋冬季传输通道城市重污染天气易发多发的特点,强化与京津及周边省份之间、省内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联防联控,强化区域错峰生产和应急运输响应联动,有效控制污染物传输。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分级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缩时削峰”,着力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

5.坚持统筹推进,紧盯薄弱环节。既立足城市主城区,又注重所辖县(市、区),尽快扭转县(市、区)空气质量普遍劣于城市主城区的状况,实现城乡空气质量同步改善。既突出PM2.5浓度又注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对6项污染物因子中持续反弹和尚未达标的污染物,分析源头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持续下降和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6.坚持全民共治,汇聚治污合力。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引领、目标引导和统筹推进;强化企业减排责任,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强化公众社会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逐步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气环境治理体系。

(三)行动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PM2.5平均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8%;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其中,PM2.5未达标城市(以2015年度计)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9%以上,较2017年下降16%以上,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市要立足退出“后十”,努力实现达标。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保定市力争退出后20位,衡水、廊坊、沧州市确保持续向好、位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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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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