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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8市被划为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

时间:2018-09-05 10:21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

近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被列入重点区域范围。

《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PM 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行动计划》划定了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其中包括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其中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

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

按照《行动计划》,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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