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6 17:25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推进绿色节能农房建设,推广适用、经济、美观的农房设计理念,加强农村住房建筑风貌规划指导,可以采取新建、改造和盘活闲置房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全面完成1 5万户“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统筹考虑改房和仓房设置、院落美化、入户甬道硬化,就地取材,合理整修整饬。
3.强化农村庭院建设。按照“微田园、微菜园、微果园”的理念,充分开发利用乡村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空地资源,开展果、菜、花、草、培育苗木等特色经济种植,打造和建设一批以庭院经济为主的特色村屯庭院。做好村庄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按照“一清理二拆除三整理”标准,开展清理庭院杂物、拆除残垣断壁和破陋旧(草)房、整理菜园粮囤柴草垛专项行动,定期组织村庄规划执法检查,坚决纠正私搭乱建、违规建筑行为。2020年,第一类整治村和中心屯达到一二三产业融合、集观光采摘休闲于一体的花园式庭院,街巷和围墙整齐、无破损,破陋旧(草)房和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庭院整洁有序、无超高杂物,菜园规整统一,柴草垛出村;第二类整治村要达到高值高效作物集中、引领结构调整作用突出的示范庭院,保持街巷平整、有围栏,破陋旧(草)房和违章建筑基本拆除,庭院干净、杂物摆放规整。其他村要达到庭院充分利用、物品摆放有序、房前屋后卫生良好、庭院改观较明显的标准。
4.提高村屯绿化美化水平。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美家园为目标,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村口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隙地的绿化,逐步实现村屯周围森林化、村内道路林荫化、村民庭院花果化、村中绿地人性化。鼓励有条件的第一类村、第二类村和中心屯合理设置街景、小品和地名标识牌,努力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市行政村三年内全部绿化达标。2018—2020年绿化行政村分别达到315、441和504个,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25%、35%和40%。
5.开展村庄公共照明示范建设。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就地转化利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路灯,开展常住人口规模1000人以上第一类、第二类整治村出入口、村内主干路、活动广场、学校等重要场所公共照明示范建设,逐步改善农村夜间出行条件。鼓励各地组织实施“雪亮工程”,建设平安乡村。
6.组织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在做好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基础上,重视农民环境意识和卫生习惯的培养,不定期进行爱国卫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专项整治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优先在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地区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完成降氟、降砷改水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指导,防治地方病。
7.全面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村级服务场所建设,完善村办公室,健全村多功能活动室,配套建设休闲健身广场,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有条件的村要积极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农贸集市、旅游景点、邮政、储蓄、电商、超市、浴池等配套服务设施,便于群众生产生活。开展传统建筑保护和传统民俗文化开发利用试点,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和监管法规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第一类、第二类村和中心屯建设集村史介绍、民俗展示、规划公开、乡风传承、科普阅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馆室,培育和发展特色旅游,提升村庄文化内涵。
五、分步推进
按照先规划后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有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将让农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群众意愿,切忌长官意志。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围绕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的目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力量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紧迫问题,不搞“涂脂抹粉”,不能华而不实,不做“盆景”,杜绝形象工程。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建设项目等具体内容。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出台相应规范和标准,加强指导。2018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备核。
(二)坚持典型引路。按照示范先行、加速扩面、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都要选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村,发挥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带动环境整治工作。
(三)分解整治任务。2018年7月末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完成专项实施方案和相关规范、标准的制定。各县(市)区要完成试点示范乡村确定,推进示范建设,总结积累经验。2019年,及时跟进各类试点示范乡村实施效果,集中推广成熟模式和做法,全面展开整治工作。2020年,整治目标基本实现。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加快进度,提升整治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村级组织具体实施。按照《齐齐哈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附件1)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强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市、县两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综合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县(市)区统筹、乡镇推进、村屯落实、农民主体的农村环境整治机制,落实《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村民素质,深化文明村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村民素质提升行动和多种形式的活动,激发农民荣誉感和上进心,让勤俭、孝敬、诚信、善良、宽容等美德在农村生根,提高村民素质,提升乡风文明程度。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深入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引导党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中发挥带头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农村“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实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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