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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时间:2018-09-27 13:13

来源:生态环境部

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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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定州、辛集、济源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8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特别是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预计2018年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空气质量有可能出现反弹。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地方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要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确保各项统计考核数据真实准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中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注重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动员全民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各相关省(市)于2018年9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2018年10月底前报送锅炉综合整治清单、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从2018年10月起,各相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督察问责,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dqsgdy@mee.gov.cn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禁止省外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退出1000 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退出225万吨,山东省压减退出355 万吨。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基础上,区域内完成38 台共277 万千瓦燃煤小火电机组的淘汰任务。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 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 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0.4 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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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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