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41
来源:生态环境部
针对“部分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依法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实施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对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实行省领导包干负责,全面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针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问题,切实加大整治力度,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制定实施《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贵州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贵州省农用地土壤地球化学背景调查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土壤地球化学背景调查。实施《贵州省“十三五”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方案》,加大历史遗留汞渣、尾渣库、锰渣、铅锌废渣消纳处置力度,明确“取缔关闭一批、暂缓停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整治要求。制定《贵州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贵州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建立贵州省自然保护区落界矢量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推动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推进、村容村貌整治等四大工程,编制实施《贵州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不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全面启动县级以上城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国家考核结果为“优秀”。
针对“基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制定《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切实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基础支撑。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实施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加大生态修复工程力度,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完善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基础设施,落实医废、危废、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措施,依法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出台《贵州省关于环保督察的八条意见》,建立领导干部环保突出问题包干督察机制,省、市、县每年梳理出生态环境较为突出的问题,实行省、市、县党政领导包干督察,限期完成整治。印发《关于深化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从深化整改的重点措施、进度要求、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再督促、再推动。出台《贵州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国制定印发《关于在环保行政许可中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全面推行环境信用承诺制度。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建成省、市两级举报平台,及时收集处理和回复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构建环保问题群众举报处理常态化机制。将大数据与大生态战略行动融合,加快推进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推进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重点污染源等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数据共享、预报预警能力和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
三、持之以恒抓紧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奋力推动贵州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贵州省委、省政府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继续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对贵州的极端重要意义,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发展的根本,更好地肩负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责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这个“根本大计”,生态文明建设的“三期”判断、“六条原则”“五大体系”和“六项任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下大力气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固废治理”和“乡村环境整治”5场战役,深入开展14项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双十”工程,确保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认真抓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加快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体系。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发展绿色经济,全面推进消费变革,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巩固,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保持作风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努力跨过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附件:贵州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1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守住“两条底线”的重大举措、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的重要抓手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方法路径、投入保障、督查督办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不折不扣、有力有效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18年8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7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72个问题分解成的385个子问题完成整改330个,其余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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