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30 10:59
来源:山东省环保厅
日前,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征求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意见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减少钢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推进我省钢铁工业转方式、调结构,我厅正组织对《山东省钢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进行修订。现已完成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根据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修订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8年10月19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郭莹0531-66226669
苏志慧0531-66226945
传真:0531-66226932
电子邮箱:guoying01@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7市环保局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山东钢铁集团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
淄博淄阀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隆盛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
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
枣庄金正实业有限公司
莱州庚辰球墨铸铁有限公司
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
威海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厂
莱钢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
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淄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
烟台新东方冶金企业有限公司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
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铭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炜烨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辰星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附件2: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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