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安徽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三清零、七聚焦、六强化、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18-09-30 13:25

来源:安徽六安市环保局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中央、省、市三级环保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行动方案和七大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全面系统部署,压实责任、分类实施、有序推进,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整改要求。

全面排查、集中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进行系统全面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发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有序推进实施。

建立长效、巩固提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要紧贴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市政府将制定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考核问责实施细则,并成立各类专项工作督查组,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二)保障措施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六安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履行好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每年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完善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格规范案件移送受理程序,提高侦办、起诉、判决效率,从严从快从重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按照人事变动调整,不断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继续实行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强化环保技术支撑。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和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完成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市级“智慧环保”体系。谋划建设我市大气环境治理网格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精准治气。加强机动车监控能力建设,2018年10月底前在城市主要进口、对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省市三级联网。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以环境敏感区域、涉化学品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继续做好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推进信访问题法定途径分类处理。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在省出台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后,研究制定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控人类活动。强化生态空间管制与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的衔接,科学把好环境准入关口。配合做好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加快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

强化环保宣传教育。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广泛运用主流舆论阵地和新媒体手段,提升环境传播能力,加强环境宣传。积极支持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活动,引导公众参与,推进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综合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公开环境质量,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实现一个提升

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强化环境监察监测等能力建设和环保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按市、县、乡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建设一支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 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确保队伍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实现环保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