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8 10:34
来源:长江环保
作者:凌润东 徐科
环保差别化管理,重视企业排放绩效
环保治理从过去“一刀切”式的关停限产向依据企业排放绩效进行差异化管理方式转变,明确环保督察和环保限产等仅仅为治理手段而非目的,避免行业内“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合理现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8月PM2.5浓度同比下降16%,空气质量好转创造差异化限产客观条件。我们预计行业内环保投入较多、生产规范程度高、产品结构优质的企业可能将享受落后产能出清带来的红利。我们通过爬虫获取京津冀+汾渭平原389家企业1,179个点位的30万条监测大数据来判断排放达标水平。
钢铁:432个监测点位样本18.5%超低达标,不达标需70%产能错峰
仅考虑烧结环节,432个监测点位样本A类(不错峰)占比、B类(错峰30%)和C类(错峰50%)三类(唐山供暖季划分标准)合计占比仅为18.5%,即81.5%监测样本需要70%产能错峰。
焦化:122个监测点位样本39.5%超低达标,不达标需延至36小时出焦
若仅考虑焦炉环节,122个监测点位样本A类(不错峰)、B类(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唐山供暖季划分标准)合计占比39.5%,C类(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样本占比60.5%。
水泥:376个监测点位样本56.7%脱硝达标,主动协同错峰是主因
根据我们的样本数据显示,在NOx的150 mg/m³排放标准下约有56.7%的企业能够达标排放。水泥行业由于竞争格局较好(区域性寡头垄断),所以其错峰限产更多为水泥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主动协调发动,而并非环保部门单方面制定规则,故环保排放水平仅是影响水泥错峰的部分因素。
玻璃:115个监测点位样本92%脱硫达标,环保排放水平较高
整体来看,玻璃熔窑炉烟气治理水平较高,多数企业能够达标排放。其中SO2达标率稍低,我们预计与燃料结构有关,燃煤、重油及石油焦粉含硫量较高,考虑到玻璃生产工艺连续性,我们预计后续限产方式为减少投料量(例如沙河地区冬季限产投料减少15%)。
铝冶炼:134个监测点位样本氧化铝62.8%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电解铝45.2%达到超低排放
从样本监测点的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情况来看,氧化铝颗粒物/SO2/NOx达标率分别为62.8%、79.5%和69.2%。若将35 mg/m³作为SO2的超低排放标准,样本里电解铝则达标率仅为45.2%,达标率较低。
供暖季政策终出台,从“一刀切”到差别化绩效考核
近期生态环境部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的政策文件,环保治理从过去“一刀切”式的关停限产向依据企业排放绩效进行差异化管理方式转变,明确环保督察和环保限产等仅仅为治理手段而非目的,避免行业内“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合理现象。
我们预计环保意识薄弱、治理投入较少、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重污染企业将真正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局面,行业内环保投入较多、生产规范程度高、产品结构优质的企业可能将享受落后产能出清带来的红利。
2018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点如下:
空气质量——PM2.5和重污染天气改善比例目标从-5%改为-3%,其中在PM2.5指标上,山西省(阳泉、太原、长治、晋城)和河北邯郸邢台安阳放松幅度较大;山东省大部分城市放松幅度较小。
工业限产——明确了错峰停产企业的类型(污染排放不稳定达标、未完成改造任务等),明确排放绩效好的企业可不予限产的具体排放标准(钢铁和电解铝超低排放,焦化和氧化铝达到特别排放限值,铸造和建材稳定达标排放等)。
煤改气——总体户数下调,其中天津和山东下调数量较多,而河北和河南新增户数较多,煤改气的区域重点有所倾斜。
管理方式——未对工业炉窑淘汰标准、各省重型燃油车淘汰数量、各省淘汰燃煤锅炉台数和蒸吨数等做具体要求,只给出治理方向和整体要求,这可能和环保部“放管服”改革有关,给予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更多的自主裁量权。
2018年9月16日唐山市出台《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明确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及企业集群开展绩效评价,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绩效评价涉及企业排放水平、运输结构、生产工艺、产品结构、污染防治装置等多方面。
2018年1-8月空气质量好转,创造差异化限产客观条件
京津冀2+26城市及汾渭平原2018年1-8月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为采暖季按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今年前8个月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26”城市前8个月PM2.5平均浓度58.6μg/m³,同比下降16%。其中,北京市前8个月平均浓度52.5μg/m³,同比下降14%;其中的河北省城市平均为61.7μg/m³,同比下降19%。从重污染天气数量占比来看,2018年1-8月为3.3%,较2017年同期的7.8%下降了4.5pct。
2017-2018年采暖季空气质量改善超额完成目标,基数较低,下降幅度有限。 受有利气象条件和限产政策影响,2+26城市2017年采暖季(2017.10-2018.3)PM2.5平均浓度78.2μg/ m³,同比下降25%(目标值为-15%);其中,北京市为53.6μg/m³,同比下降43%;其中的河北省城市平均为84.4μg/m³,同比下降29%。若今年2+26城市采暖季PM2.5浓度目标下降3%,则推测目标值约为75.8μg/m³,在高起点下继续收紧,这也是2018-2019年采暖季PM2.5目标最终定为“同比降3%”(征求意见稿为“同比降5%”)的原因之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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