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济南:2019年6月底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附政策)

时间:2018-10-12 16:21

来源: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至10月底)

各县区环保局按照要求,全力督促各有关锅炉单位组织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样平台和采样孔规范化建设工作,倒排工期、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对因承担供暖(制冷)等保障民生或涉及炉膛改造等工艺复杂的锅炉,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书面向市环保局报告,经同意后,完成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6月底。

(三)集中验收阶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底)

各县区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已完成改造的锅炉单位,及时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改造验收工作,确保改造效果。对2019年6月底完成改造的,应于2019年12月底完成监测和验收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特别是氮氧化物的持续改善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组织人员动员辖区内锅炉单位开展深度治理,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定期开展调度和督导,督促各锅炉单位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负责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做好市管单位锅炉深度治理和各县区锅炉单位的抽查抽测工作;各县区环保局具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锅炉单位的深度治理工作,做好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在用锅炉外排污染物无法达到现行标准限值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改造完成后方可运行;对无规范监测平台和监测孔的,要督促各锅炉单位实施限期治理,限期仍未完成的,应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列入任务清单的合法建设的锅炉单位,将优先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对已完成深度治理的锅炉单位,各县区环保局要做好环保验收和档案的整理工作(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5)。对已完成淘汰的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燃煤低空排烟设施,必须落实炉体移位、管路和风机物理切断,确保不具备复燃条件。持续开展燃煤小锅炉和燃煤低空排烟设施排查工作,坚持发现一起、淘汰一起,避免复燃和异地转移现象;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35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要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监督性监测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按期报送进展。请各县区环保局于8月27日前将补充完善的《济南市燃气锅炉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济南市生物质锅炉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市环保局。于9月3日前,将《济南市锅炉深度治理计划汇总表》(附件3)、《济南市采样平台和采样孔规范化建设单位汇总表》(附件4)和已完成深度治理锅炉的改造证明、监督性监测报告报市环保局。自9月开始,每周五上午10:00前(第一次报送时间为9月7日)将各单位深度治理改造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

(五)其他方面。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尚未印发,如国家、省对上述工作有新要求,一并按新要求执行。

联 系 人:姬广青 刘雪 甄苗

联系电话:66608638(传真)

电子信箱:jinanwufangchu@126.com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5日



12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