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7 09:51
来源:生态环境部
鹰潭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不力,2013年市政府不顾市环境保护局反对,在江南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规建设浮桥,虽于汛期拆除,但汛期一过又重新铺设,反复施工加大了供水安全风险。另外,在江南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还有泵站、排涝站等多个排污口,市政府对此始终未采取整改措施。南昌市牛行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蓑衣荚闸非法排污口,每天排放污水约8万吨,长期不予整改。
四是假装整改问题时有发生。江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宜丰县工业园所有铅酸蓄电池企业严格落实废水零排放要求,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宜丰县政府每月上报整改情况时均称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直至2018年5月27日长新电源环境违法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才将该问题整改情况改为“未按期完成”。现场督察发现,宜丰工业园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废水零排放要求均未落实到位,长新电源长期利用雨水渠超标排放含铅废水,2018年1月以来,还在厂区违法填埋含铅污泥等危险废物约200吨。
江西省整改方案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督促指导赣州市编制稀土开采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规划,但“回头看”发现,省国土资源厅督促指导不力,赣州市矿管、林业及水土保持等部门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需要治理的废弃稀土矿山面积减少约10平方公里。另外,市水土保持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稀土矿山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时,第三方随意估算、编造数据,但依然得到水土保持局认可,导致调查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上饶市风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无法正常运行
2016年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抚州宜黄县新悦达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问题,宜黄县查实该公司在厂区和山坳堆存4.5万吨工业废料后,未对工业废料进行鉴定,未制订安全处置方案。“回头看”发现,宜黄县将该公司厂区堆存的4万吨工业废物运至山坳继续违法倾倒并覆土掩盖,性质严重。另外,针对2016年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的南昌强力热镀锌公司排放废气,艾格菲饲料厂夜间生产偷排废气和汇仁药业废气扰民等问题,南昌市虚假整改,走形式、搞变通,“回头看”时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专项督察发现,江西省针对鄱阳湖水环境问题虽然开展了整治工作,但鄱阳湖水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部分市县污水处理问题突出。南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作滞后,至今未按要求编制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建设规划。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不足65%,大量未经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涝站直排。环鄱阳湖周边的九江、鹰潭、景德镇等设区市中心城区实际污水收集处理率仅约50%左右,大量未处理污水直排。上饶市鄱阳、余干、万年三县每天约14万吨污水直排。
流域超标排污问题仍较常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长期超标纳管,污水超标严重;宜春市奉新工业园区雨污不分、管网破损、渗漏严重,进水量超出处理能力,大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溢流河道后排入南潦河,导致南潦河水质逐年下降。另外,江西省未按要求编制“十三五”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已建设治污设施的75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有1204家存在配套设施不足、防渗不到位、污水排放不达标等问题。
流域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鄱阳湖长江江豚、鄱阳湖银鱼产卵场、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场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以来,环鄱阳湖有关区县渔政部门长期违规发放捕捞证,放任保护区内违法捕捞;上饶市鄱阳县违规同意占用湖面进行房地产和娱乐项目开发,侵占球场湖湖面117亩;九江市一些县区政府及湿地主管部门多次违规决策,侵占湿地2679亩,其中重要湿地679亩;九江市42处采砂及堆砂点非法占用鄱阳湖岸线4018.5亩;九江市都昌县、永修县、庐山市等部分鄱阳湖采砂区超采问题突出,给鄱阳湖生态带来不良影响和破坏。
督察要求,江西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高度重视鄱阳湖水环境保护、稀土矿山开发与保护,强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要继续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整治、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等领域问题整改。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江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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