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6 09:58
来源:江苏省环保部
10月17日江苏省大气办发布文件要求,根据《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各地应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其中,2017年冬季PM2.5浓度超过6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徐州、常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重点行业企业在现有污染减排基础上减排50%以上;2017年秋冬季PM2.5浓度低于6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市)重点行业企业在现有污染排放基础上减排30%以上。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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