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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时间:2018-11-12 11:15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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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合肥、马鞍山、芜湖、黄山、池州、六安、宣城、安庆、铜陵、淮南、滁州、阜阳、亳州、淮北、蚌埠、宿州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审议通过了《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相关省(市)于2018年11月15日前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锅炉综合整治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报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从2018年11月起,各相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毕方、李巍

电话:(010)66556278(兼传真),66556685

邮箱:daqichu@mee.gov.cn

附件: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气象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1月2日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13 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2017 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25 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2013 年下降34%;安徽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11.1%,均超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但是,当前区域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 浓度呈现“北高南低”的空间分布特征,苏北、皖北污染较重,PM2.5 浓度明显高于区域平均水平。季节性差异明显,特别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PM2.5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6 倍;2018 年1 月,长三角地区出现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32 个城市先后出现重度污染,8 个城市出现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不稳固,2017 年,区域内41 个城市中,江苏省徐州市等3 个城市、安徽省淮北市等10 个城市PM2.5 浓度相比2016 年明显反弹;2018 年上半年24 个城市PM2.5 浓度出现反弹。

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的关键在秋冬季,频繁发生的重污染天气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当前长三角地区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结构性污染突出,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相对滞后。据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预测结果,2018 年秋冬季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扩散气候条件总体偏差,进一步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压力。为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更大的工作力度,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深化区域联防联控,着力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全面完成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长三角地区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详见附表1)。

实施范围: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黄山市、池州市、六安市、宣城市、安庆市、铜陵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亳州市、淮北市、蚌埠市、宿州市,共41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针对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的突出难题,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深入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压减钢铁建材等过剩产能,加快燃煤和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推进城市建成区散煤整治,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炉窑、柴油货车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时段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重大活动主办地及其周边城市、主要输送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查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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