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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时间:2018-11-29 10:02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7.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完善推广应用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55%,2019年不低于65%,到2020年底不低于75%,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逐步扩大。鼓励电网公司、投资机构、节能服务企业等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与维修、电池维护与回收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倡绿色出行。重点实施公共交通设施、充换电站(桩)、LNG和CNG加注设施、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等项目。宣传环保驾驶,倡导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减少尾气排放。(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19.规范施工工地管理。认真做好工地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按照“六必须”(必须设置规范围挡作业、必须湿法压尘作业、必须硬化场内道路、必须设置使用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垃圾、不准无证排放垃圾、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要求规范管理,工地内不能进行水泥浆、砂浆搅拌,工地围挡外5米距离内的保洁由工地业主负责。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创新监管手段,各地对城市建成区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到2020年,完成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构建。(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房管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推行公司化运营,各地要加强对运营公司管理,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驶;各有关部门依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运输、沿途遗撒现象、违法倾倒行为。(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继续开展“洗城运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实行门前保洁责任制;强化城区路面养护、保洁保湿,逐步加大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和环卫专业冲洗的力度,减少道路二次扬尘,保证每半月开展一次,重污染天气适当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禁止露天焚烧行为

22.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依法禁止露天焚烧,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探索秸秆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针对本地区农作物种类,制定发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水稻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建立农作物收割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割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将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列入农机补贴目录。推动成立禁烧办公室,强化对县(市、区)秸秆禁烧的监控和考核,建立秸秆禁烧资金奖罚机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全面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到2018年底,禁止违规“炼山”造林行为,全市范围实施全面管控,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烧监管,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建筑垃圾要求,2018年底前建立网格化的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精细化管理生活类大气污染源

24.减少生活类VOCs排放。各县(市、区)城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须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试点在部分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监控油烟净化效果;将餐饮油烟管理要求纳入星级宾馆、乡村旅游点的评定和复核;规范烧烤管理,主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到2020年,全市要试点建成3条以上餐饮无烟示范街,引导健康绿色饮食习惯;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推广低VOCs含量的涂料、溶剂等原辅材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污染排放;把干洗行业VOCs治理推向深入,按期完成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旅发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及持续实行“三禁”。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日常管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并严格落实到位,加大对违禁燃放的惩处力度,切实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持续实行“三禁”,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区、井冈山经开区的街、路、巷、广场、公园、江岸河堤、社区公共场所;市、县两级公墓区,禁沿街游丧、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引导群众选择“鲜花替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集体共祭、经典诵读、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现代文明祭扫方式。(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6.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响应标准;强化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加快推进地面标准化人影作业基地和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建设,提升人影作业改善空气质量服务能力。要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重点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优化有色、化工行业生产调控,加大限产比例。(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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