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03 14:00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六、创新绿色经济政策,助力生态环保投资增长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持续深化全省绿色金融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支持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绿色企业和项目。鼓励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补贴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利用综合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实行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挂钩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流域上下游自主协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细化梳理投资项目清单,努力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拉动社会投资增长。
七、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制修订燃煤电厂、化学纤维、工业涂装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分行业制定和实施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发挥标准对环保产业发展的预期引领和倒逼促进作用。推进《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地方立法进程。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行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加快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行“一证式”管理。加快制作和完善“环境地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生态遥感监测网络建设。探索建立生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新型生态环境服务咨询体系,发挥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用,定期发布先进适用技术推荐目录以及环保装备、技术需求信息,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进行把脉问诊,为政府、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八、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改进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一线、了解实情、现场办公,列出一批影响地方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定向精准帮扶,逐个推进解决。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氛围,建立完善改革容错机制。只要有利于就业创业、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有利于促进社会投资、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有利于增进群众福祉的,都要勇于尝试、敢于探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及时清理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土政策。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健康发展,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进一步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协力推进经济法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做法,细化举措,加强引导,强化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正向拉动作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落实过程中的服务典型案例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 日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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