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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时间:2019-02-13 14:36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要求,巩固和拓展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这一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日前,陕西省政府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陕西省坚持以西安为重点、秦岭其他5市全覆盖的原则,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突出抓好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问题整治,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无死角。

《行动方案》明确,2019年6月底前,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全面完成,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问题全面整治到位,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2020年底前,秦岭禁止、限制开发区内矿业权、小水电有序退出,矿山修复和尾矿库治理有序推进,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编制整治工作台账。秦岭6市梳理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编制形成整治工作台账。

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秦岭6市组织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依法依规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彻底整治,实施销号管理。

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成立6个工作组,督查指导秦岭6市完成问题整治。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在省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调指导下,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秦岭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回头看”督查。省秦岭办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每年选择1—2个突出问题,组织部门联合督查、各市交叉复核,并采取卫星遥感、随机核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工作情况。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督查,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回潮。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全面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陕发〔2018〕28号)要求,巩固和拓展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这一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夯实责任、齐抓共管,聚焦“五乱”等突出问题,严惩违法行为,加大保护力度,加强督查检查,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切实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整治问题

坚持以西安为重点、秦岭其他5市全覆盖的原则,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突出抓好“五乱”问题整治,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无死角。

(一)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彻底完成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最后收尾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已拆除别墅覆土植绿还耕,抓紧完善土地回收和其他项目手续。

(二)乱搭乱建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加强秦岭区域内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

(三)乱砍乱伐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木材及其制品运输经营活动。

(四)乱采乱挖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活动,严肃查处在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区域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持续做好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小水电等有序退出,系统推进矿山修复和尾矿库治理。

(五)乱排乱放问题。夯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坚决防止违法占地堆放沙土弃渣、畜禽养殖粪便露天堆放等现象。

(六)乱捕乱猎问题。严厉打击捕猎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涉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利用的餐饮、酒店等场所管理。

三、整治目标

针对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性推进的,立即着手,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既定效果;需要长期整治的,制订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有效开展。2019年6月底前,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全面完成,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问题全面整治到位,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加强。2020年底前,秦岭禁止、限制开发区内矿业权、小水电有序退出,矿山修复和尾矿库治理有序推进,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

四、整改措施

(一)编制整治工作台账。秦岭6市梳理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编制形成整治工作台账(由省秦岭办随后印发)。

(二)实行问题销号管理。秦岭6市组织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依法依规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彻底整治,实施销号管理,销号情况及时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分工,成立6个工作组,督查指导秦岭6市完成问题整治。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在省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协调指导下,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秦岭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乱搭乱建问题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乱砍乱伐问题由省林业局牵头负责,乱采乱挖问题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和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乱排乱放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乱捕乱猎问题由省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秦岭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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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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