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第四批)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各企业环境违法及失信事实,经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审查、征求企业意见等程序,我厅研究决定将湘潭宏大玻璃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纳入环境保护黑名单(第四批)管理,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发布。(具体名单及违法信息见附件,认定结果同时在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公布,网址:http://sthjt.hunan.gov.cn)。
附件: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第四批)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