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1 11:21
来源:徐州市政府
企业应成立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预案,并加强演练。应急管控预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备案后并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示。
企业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应根据响应级别,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要求,采取限产、停产或按批次停产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排放负荷。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和重点时段,对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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