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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04-15 11:17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日前,江苏印发《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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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技术要求、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判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判定、技术验收和日常运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火电厂(含热电联产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污染源治理设施的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可参展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587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18268.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178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

HJ/T179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HJ212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462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HJ 56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HJ 56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HJ 2001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

DL/T 5136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T/CAEPI 13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技术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烟气Original Stack Gas

未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的烟气。

3.2 净化烟气Cleaning Stack Gas

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的烟气。

3.3 污染物治理Pollution Treatment

应用物理的和/或化学的方法,去除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过程。

3.4 污染物治理设施Pollution Treatment Equipments

治理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所需的全部设备。

3.5 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Dry Flue Gas and Standard Conditions

在温度273K,压力为101 325Pa条件下不含水气的烟气。

3.6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Process Monitoring Systems(PMS)

监测、分析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源的生产及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并提供关键参数的永久性记录所需的全部设备及应用软件组成的系统。

3.7 数据采集传输仪Data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Equipment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

嵌入式计算机、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Programmable Automation Controller,PAC)或可编程控制器(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PLC)等,本标准简称数采仪。

3.8 分布式控制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DCS)

集计算机技术(Computer)、控制技术(Control)、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和图形显示技术(CRT)等4C技术并通过通讯网络将分布在工业现场(附近)的现场控制站、检测站和操作站等操作控制中心的操作管理站、控管理站及工程师站等连接起来,共同完成分散控制、集中操作、管理和综合控制的系统。

3.9 排放预测监测系统Predictive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PEMS)

用过程参数和其他参数确定污染物的浓度或排放速率的系统。通过公式转换,图形或计算机程序处理测量参数,用于和排放限值或标准进行比较。

3.10 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CEMS)

连续测定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设备。一般由采样、测试、数据采集和处理三个子系统组成的监测体系。

3.11 建立模型Establishing Models

基于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或应用数学的方法,如:神经网络法、统计回归法,推导过程参数与污染物排放数据之间的关系,所建立的理论模型或经验模型。

4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组成

4.1 一般规定

PMS由现场端监控系统和中心端监控平台两部分构成,其系统示意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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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现场端监控系统

由参数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和应用软件三个子系统组成。

a.参数监测子系统:由各类传感器和监测设备组成,可准确、完整、系统的获取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数据和污染物排放及烟气参数监测数据。

b.数据采集传输子系统:由分布式控制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局域网组网设施等组成,可实现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等功能。

c.应用软件子系统:工艺监控、数据审核、异常报警和趋势预警。实施现场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的判定。

4.3 中心端监控平台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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