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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企业VOCs治理需走出四大误区

时间:2019-04-19 14:03

来源:VOCs前沿

我国对VOCs控制起步较晚,起初尚无VOCs的概念,主要通过监测分析方法判断以非甲烷总烃NMHC、总烃TH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来表征;随着对VOCs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我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挥发性来定义VOCs;最新的定义以反应性为基准,加以NMHC监测分析方法、行业排放源项识别/核算的方法来判断,增加了可操作性。

我国VOCs涉及的污染行业广且各行业排放的VOCs种类繁多、成分极为复杂,常见的有烃类、醇类、醚类、酯类等;排放所涉及的行业众多(涉及到上百个行业),除了大家熟知的石油石化行业外,还包括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电子等数十个重点排放行业。当前,各省市涉气排污企业对扬尘、工业粉尘、烟气等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污环节的管控力度明显增强,但在涉VOCs排放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据了解,近两年来自2017年4月5日原环境保护部启动的史上最大规模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将“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列入主要督查清单,督察曝光了上万起“涉VOCs废气密闭收集、治理工艺不到位、异味扰民”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推动各排污行业之前还在观望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实质性地启动VOCs的减排治理工作。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对排污单位实施VOCs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各省(市)以中央环保督察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契机持续深化VOCs污染防治,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治理任务和达标排放的环保主体责任,更是掀起了全国性VOCs污染治理的高潮。

京津冀强化督查:挥发性有机物直排问题突出

4个误区企业须摸清污染源对症下药

VOCs污染治理一直以来都是大气污染治理的短板和难点,堪称是“肿瘤”、难以“切割”,只有研究清楚不同行业VOCs排放特征,摸清企业污染源对症下药,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据了解,就目前来说,很多企业出于各种因素考虑普遍陷入4个治理误区:1、只关心初始投资,不关心日常运维;2、只关心有无处理,不关心处理效率;3、只考虑车间通风,不关心废气收集;4、只重视设备采购,不关心整体设计。其中,尤其是VOCs治理工程设计时缺乏整体设计和通盘考虑的理念意识,前期对不同VOCs废气现场工况的温度、流量、压力变化考虑不足、对技术工艺缺乏规律性认识等原因,导致VOCs治理工程设计有缺陷、系统建设不完善,竣工后运行达不到设计的预期目标,影响了治理工程的实施效果;原有的污染治理设施普遍存在“技术选择不到位、设计能力不足、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运行维护缺失”等突出问题,最终导致绝大部分排污企业陷入无法稳定达标排放或存安全隐患且重复建设等困境,更是无法履行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

没有技术 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VOCs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考虑到方方面面。不同的行业,技术路线不同,即使是同一行业,不同的工序,技术路线也会有差异,甚至由于风量不同、浓度不同,所需技术路线也不一样。

没有一种技术可以解决所有的VOCs问题。比如作为VOCs排放重点行业的印刷行业,每家印刷企业都有独特的工艺和需求,排放的VOCs成分会有所不同。VOCs治理企业要针对不同的企业对症下药制定最合适的技术路线。

VOCs处理方法有数十种,其原理无外乎回收有价值溶剂的回收技术和分解VOCs分子的破坏技术两大类,也就是回收和销毁两种技术。


实际应用中更多是采用组合式技术。无论是催化燃烧还是UV光解,具体技术路线要取决于客户的实际工况。不能复制照搬,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精准治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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