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3 11:11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到2020年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发力,多措并举,全面打响冒黑烟柴油车“阻击战”。
一、严把新车准入关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7月1日提前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排放标准,对新注册登记和转入车辆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对新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查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OBD功能、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
二、严格路检路查
强化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动,以主要进津国省干道和货运通道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遥感检测设备作用,遥测超标的车辆将被依法处罚。1-4月,累计处罚超标机动车4000余辆。
机动车排放遥感检测
三、建立“黑名单”
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车辆、举报属实的冒黑烟车辆,纳入管理“黑名单”;及时将“黑名单”推送给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年检时严格检验。每月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超标车辆信息,督促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进行维修复检查。
机动车排放夜间执法检查
四、实施大户制管理
将全市拥有或使用20辆以上机动车的单位列入“大户”清单,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部门不断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的工作机制,通过源头管控、延伸管理等措施,溯源超标车辆的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推动机动车污染治理,引导机动车用户对超标车辆说“不”。
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
五、严格排放检验工作
自5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增加了车辆外观检查、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和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检测,有助于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同时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已对3家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实施处罚。
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清单管理,划定并公布700余平方公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对违返禁用区规定的机械依法处罚,坚决禁止不达标工程机械入场作业。以港口码头和机场等为重点,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和作业机械清洁化。目前已累计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2万余台,对7台违反禁用区管理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立案处罚。
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检测
七、打击黑加油站点
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违法售油行为。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性抽测
八、强化社会监督
发挥微信举报功能,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冒黑烟车辆进行举报监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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