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7 16:59
来源:自贡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级政府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攻坚工作。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攻坚方案,依法依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各区县政府要以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网格长”工作责任制度,在乡镇(街道)、社区(村)设立大网格、小网格,确定专职网格督查员。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联动执法。市、区县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动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质量、安全、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精准排查和甄别“散乱污”企业;对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相应限制措施,依法依规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供水、供电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对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企业,采取断水、断电等限制性措施。各区县要严格执行“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严禁“一刀切”和扩大整治范围,将不属于整治范围的企业纳入。
(四)强化政策引导。各区县政府要研究出台“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中小型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工业发展新动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全力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和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群众拥护、企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整治工作、专项行动、执法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存档工作,及时对整治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整治台账,按调度要求每月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市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考核问责。将“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自贡市打赢环保翻身仗2019年目标任务考核。强化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依纪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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