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8 10:07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省总站负责对社会化运维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按月对社会化运维机构的运行维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包括有效监测率、设备数据传输率、运行维护情况、质控检查四大部分。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有效监测率占35分,设备数据传输率占35分,运行维护情况占30分,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行得分-质控检查扣分。
五、培训
省总站负责组织全省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理论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仪器设备原理、运行维护要求、实验室比对分析等相关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运行维护、质控措施、记录填写和操作技术等方面。培训后进行培训考试,省总站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培训考试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州)环境监测站。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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