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3 13:44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有效控制臭氧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湘潭市在高温月份实施了臭氧重点管控措施。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开展专项监管执法发现,湘潭市大部分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已按要求首次开展错峰生产。
进入高温季以来,湘潭市出现不同程度的臭氧污染,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早在今年6月,湘潭市就出台通知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中排放较大的重点企业,在高温晴朗天气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段实施错峰生产。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支队对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的21家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监管执法发现,大部分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均在16时以后生产,还有部分企业生产负荷减半或者处于停产状态,大大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连续出现30℃以上高温和强烈日照下,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物质会发生光化学反应,可产生臭氧和PM2.5。按照要求,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的21家重点企业需实行错峰生产,即10时至16时停产,16时至次日8时生产。如果有生产工艺等原因无法停产的,需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采取降低日间生产负荷50%等方式进行错峰生产。与此同时,所有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作业时需按要求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对发现无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或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营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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