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印发

时间:2019-09-25 14:35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实行自动监控的项目。

第九条 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自动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和计量器具制造相关规定;

(二)自动监测设备应当将影响数据质量的运行状态和工作参数上传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动态管控。

(三)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和要求;

(四)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五)自动监测站房内和监测采样口处,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第十条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完成后,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调试和试运行,在联网前组织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建设安装和技术性能指标自验收。

第十一条 自动监测设备自验收合格后,排污单位向所在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联网,联网后数据即为有效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排污单位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运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的日常管理,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筛选和确定工作,将自动监测安装联网、运维情况和数据质量全过程纳入执法监管重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按要求安装联网和运营维护、数据质量有问题的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对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自动监测安装联网不完善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向全省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2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