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9 16:08
来源:环境应急与信访处、省环境应急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省际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建设。10月2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四川省广元市共同签订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白志红及广元市生态环境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青川县人民政府和文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广元市委常委、副市长甄文涛致辞。
根据协议,两省将合作开展跨省市环境风险防范,共同应对和处置跨省突发环境事件及污染纠纷,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推进嘉陵江流域相关地区(四川省、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健全同域共责、协调协同、互联互通、有序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为重点,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合防控预警机制、建立跨省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对机制、建立跨省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后期处置机制等四项机制。
签约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李银昌副厅长就两省联防联控工作提出建议:一是理清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牢牢守住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二是提升风险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处置应对能力,防止跨省流域型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三是探索完善环境风险联动机制。切实打通政府间、部门间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的协作关系,形成齐抓共管、协作共治的良好局面。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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