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3 09:18
来源:生态环境部
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开展督察问责。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秋冬季期间,生态环境部每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预警提醒;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城市,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汾渭平原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汾渭平原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气象局、铁路局、民航局,山西、河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1月6日印发
附件1.
汾渭平原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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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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