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等8项化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时间:2019-11-14 10:16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等8项化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2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限值》等8项化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2月12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年11月13日

8项化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3.png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