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发布《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时间:2020-01-21 09:49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防治黄金工业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黄金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详情如下:



微信图片_20200121094944.jpg

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黄金工业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黄金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黄金工业金矿采选和以金精(块)矿、废杂金等含金物料为主要原料冶炼黄金过程的污染防控,不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等冶炼副产金的过程。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可用于黄金工业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和排放标准制定等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黄金工业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资源化利用”结合的原则,以氰化尾渣、含氰废水及重金属污染防控为重点,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提高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二、源头及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一)源头控制

1.鼓励金矿石经选矿工艺富集后再冶炼生产。

2.鼓励金精矿集中冶炼,提高金冶炼产业集中度。

(二)采选过程污染防控

1.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等能够减轻环境影响的开采技术。

2.有粗颗粒金的金矿石宜选用重选工艺作为前处理工艺。

3.选矿生产宜使用复合、低毒浮选药剂。

4.采选过程应采用自动化程度高、能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生产设备。选矿工艺设备宜采用变频节能技术。鼓励选矿过程使用选矿专家系统进行自动控制。

(三)冶炼过程污染防控

1.难处理金矿石和金精矿预处理优先选用生物氧化、压力氧化等湿法预处理技术。

2.鼓励采用无氰或低氰浸金药剂提金。

3.氰化提金过程宜采用具有实时数据收集、远程控制功能的自动化技术,确保整个过程保持最佳工艺状态。

4.金精炼过程宜采用氯化精炼、电解精炼等氮氧化物产生量少的工艺。鼓励湿法精炼采用氮氧化物循环利用技术。

5.氰化尾矿浆输送管线宜配置全过程监控与泄漏风险防范设备。

6.氰化提金工艺应配套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氰化物及有价组分综合回收等有利于实现减量化、资源化的清洁生产工艺。

7.难处理金矿石或金精矿预处理工艺产生的余热宜进行利用。

三、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

(一)大气污染防治

1.金矿石破碎工序宜设置在有挡风、遮盖措施的半封闭车间,在主要产尘点应采取抑尘措施,收尘设备宜采用布袋除尘技术,收集的粉尘应返回生产过程。

2.采场、矿石堆场、排土场、尾矿库应在确保生产安全情况下采取遮盖或喷淋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生产区内道路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

3.含硫金精矿焙烧烟气中的高浓度二氧化硫优先采用制酸工艺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含砷金精矿(金矿石)焙烧工艺应采取烟气除砷措施,保证烟气中砷的达标排放。

4.鼓励利用含氰贫液或含氰矿浆净化处理焙烧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冶炼烟气中的氮氧化物。

5.含金物料(包括废杂金)精炼提纯过程中产生的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盐酸等主要污染物的冶炼废气应采取负压工况收集、处理达标后外排。对无法完全密闭的废气排放点,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并处理达标后统一外排,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6.鼓励采用活性炭吸附法等脱汞技术控制含汞含金物料(包括废杂金)精炼提纯过程冶炼废气中汞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应遵循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和循环利用的原则,实现污水全收集利用或达标排放,外排废水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应排放要求。

2.采矿废水宜根据其去向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或以上工艺组合等方法合理处理后进行生产、绿化、生活等方式综合利用,其水质应达到相应要求。

3.鼓励金精矿预处理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水用于处理氰化尾渣。

4.鼓励将氰化工艺循环水中的硫氰化物转化为氰化物进行回用。

5.对含氰废水宜采用臭氧法、双氧水法等二次污染少的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6.生活污水宜单独收集并根据其去向合理处理后进行生产、绿化、冲洗等综合利用,其水质应达到相应要求。

(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1.采矿废石、浮选尾矿等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利用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应要求。采矿废石应优先用于回填,或作为建材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鼓励采选过程产生的浮选尾矿用于露天采坑或井下采空区回填,或作为建材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2.氰化尾渣等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应符合《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应要求。氰化尾渣用于露天采坑或井下采空区回填、水泥窑协同处置、有价成分回收等资源化利用前,应采用与利用处置方式相适应的预处理技术,确保满足无害化和风险可控要求。

12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