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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实施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时间:2020-03-13 11:05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日前,四川发布《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文如下: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大气环境治理,我省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地方环境标准《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51 2672-2020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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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锅炉排放的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四川省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是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颁布的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四川大学。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1月14日批准,2021年1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解释。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70KW以上的热水锅炉、各种容量的汽水两用锅炉、热风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拋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重油、渣油、轻柴油、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等其他液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油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使用最新版本(包括标准的修改单)。

GB 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J/T 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 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543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DB51/2672—20202HJ 9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的测定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973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锅炉boiler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在用锅炉in-use boiler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或备案的锅炉。

3.3新建锅炉new boiler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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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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