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09:09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李少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379号),以到 2025 年,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全面推行,我国绿色发展水平实现总体提升为主要目标,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并订立了时间表。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推行绿色生产和消费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绿色生产、消费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措施, 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法规政策仍不健全,还存在激励约束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 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系统协同、适用可行、循序渐进的原则, 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体系,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全面推行,我国绿色发展水平实现总体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推行绿色设计。健全推行绿色设计的政策机制。建立再生资源分级质控和标识制度,推广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完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和环境友好型原料。强化标准制定统筹规划,加强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加快重点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实际提高标准和设计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业清洁生产。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出台在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政策措施。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于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制定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装备研发、制造的鼓励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20研究院分析:工业企业实行基于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对清洁生产做的相对较好的企业电价较低,而污染排放较大的企业则用电成本较高,实际上也是变相的“污染者付费”。但对于清洁生产的评估认定,除了需要一套完善的指标体系外,还需有效的监测检测措施。该机制的出台将有望带动监测检测及清洁生产装备的研发和制造。
(五)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健全相关支持政策,推动现有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新建园区循环化建设。完善共伴生矿、尾矿、工业“三废”、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的支持政策。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为重点, 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适时将实施范围拓展至轮胎等品种,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支持建立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旧件回收、再制造加工体系,完善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建立完善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政策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20研究院分析:循环经济概念引入我国已有较长时间,但落地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从环保产业角度来看,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等产品为主的城市矿山的循环利用大多依赖政策补贴得以维持。究根结底是未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导致产业链的脱节断裂,一方面废弃产品回流渠道受阻,另一方面资源化处理的产物返回生产链条的价值也得不到保障。在垃圾分类推动下,部分产品的回流渠道问题有望得到缓解,同时尽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也将打通末端资源化产物的高效利用。政策的出台有望带动再生资源板块发展。
(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法定责任。加快制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按照稳定连贯、可控可达的原则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鼓励达标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作为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责任清晰、程序合理、科学规范的生态环境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后评估机制。健全工业污染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机制,促进工业污染治理领域处罚信息和监测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职能作用,形成工业污染治理多元化格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20研究院分析:近两年来,涉危废的环境突发事件频发,同时环保督查及“清废行动”中,涉危废的环境问题也较为突出。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全流程管理刻不容缓。虽然在“两高”司法解释中对于涉危险废物处理问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使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管理逐步进入较为规范化的阶段,但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此次疫情影响下,医废处理再度经历考验,暴露出一些问题,也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国家卫健委和生态环境部等部位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底,全国各个地级市至少建设一个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全国各个县都要建成从收集、转运到处置的完整体系,彻底解决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最终实现平稳、安全、可靠处置。以此为契机,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作为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配套政策,有望推动危废处理行业法治化、规范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有望带动危险废物、工业污染治理、监测检测等板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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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建立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政策,按照简化、普惠、稳定、渐变的原则,在规划统筹、并网消纳、价格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和政策调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政策机制,从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建立对能源开发生产、贸易运输、设备制造、转化利用等环节能耗、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评价机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20研究院分析:近年来包含垃圾焚烧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补贴问题受到行业内广泛关注。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连发两文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未来发展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做出调整。其中便提到了“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成本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形成机制”。价格机制的研究及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深化垃圾焚烧行业发展,有望完善现有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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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创新技术体系、健全标准体系、延伸产业体系、强化经营体系、完善政策体系,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保障。大力推进科学施肥,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政策机制。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建立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推广政策机制,支持研发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产品。制定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建立全程监管体系,支持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农膜。加快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制度,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完善落实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政策,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建立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规范,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稳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健全农业循环经济推广制度,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机制。落实农业绿色发展税收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相关标准,加快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和行业规范。(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20研究院分析:有机肥替代化肥一直是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目前我国有机肥相关标准存在一定问题,导致有机肥的推广受阻。尤其是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包括厨余、餐厨、园林绿化垃圾、污泥等)产生的有机肥始终无法还田,达不到真正的资源化目的,生态账无法形成完整闭环。
而农膜、农药包装、秸秆、畜禽废物、病死畜禽等内容也都是此次“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中农业源的主要内容。此次文件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机制,有望推动有序、规范发展。
将带动有机肥、有机垃圾处理板块、农村环境整治板块发展。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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