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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时间:2020-11-02 13:53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调度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运城市2020-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细化分解,要明确时间和责任人。根据“运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动员会”精神,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将调度表报市大气办,于每月5日前将盖章电子版发至市大气办邮箱(ycsdqb@163.com)。市大气办负责整理汇总后报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市大气办对有关重点工作及时进行调度。

(四)强化监督问责。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开展督查问责。市大气办每月通报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序时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区域进行预警提醒。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公开约谈政府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严肃问责有关责任人。

(五)完善监测监控体系。要加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空气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实现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的精准监测、精准预警。要科学布设VOCs监测点位,提升VOCs监测能力,加快推进VOCs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要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逐步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面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快提升移动源监测监管能力,构建交通污染监测网络。完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建设完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成车辆门禁系统、油气回收在线检测系统、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非移动机械道路机械管理系统、I/M管理系统等建设。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完善智慧环保大数据系统,利用智慧大数据平台整合各项监测监控数据,着力推动精准治污,引领环境管理转型,为实现生态环境—13—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科学助力。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

(六)开展宣传发动。全面加大环保宣传曝光力度,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县两级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新闻发布、正面宣传、反面曝光、跟踪报道、深度采访等,为秋冬防战役营造舆论氛围。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新闻媒体单位将深入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对秋冬防专项行动全程跟踪和明察暗访,在市电视台设专栏,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曝光,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监督通报,在报纸上每周对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清零”进度进行排队。同时,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好攻坚战。

资讯监督:顾璘 021-26093393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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