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4 14:47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中央、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切实削减冬春季大气污染峰值,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十三五”目标,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于日前印发了《襄阳市 2020-2021 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2020-2021年冬春季我市将围绕工业污染源管控、移动污染源管控、扬尘及面源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四大重点工作,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督办问责,切实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完成省定考核目标的基础上,PM2.5浓度均值力争达到52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均值力争达到7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力争达到74%。
一是从严管控工业污染源。
加快推进VOCs治理,年底前完成剩余20家企业VOCs治理任务;
加快推进无组织排放治理,年底前完成剩余25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和市辖区内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7座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安装;
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治理,目前已排查出555台工业炉窑,年底前确保完成其中40%的治理任务,力争完成50%的治理任务;
加快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底前使有组织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
二是从严管控移动源污染。
加强机动车排放达标监管,加强对道路行驶车辆的线上、线下超标处罚力度,生态环境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对问题突出的机构实施停业整顿;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监管,11月31日前完成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未编码登记的不得使用;
加强油品整治工作,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对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或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库开展专项检查 2 次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和非法加油站点。
三是从严管控扬尘及面源污染。
加强工地扬尘监管,所有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 要求;
巩固“四个清零”成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巡查,严防反弹;
严禁秸秆焚烧,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出现因秸秆焚烧导致的污染天气,对违规露天焚烧行为严管重罚。
四是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做好预警预报,生态环境、气象部门按照联席会商制度每周至少开展1次会商,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和提前预警;
开展联动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本辖区或本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各涉气企业、商砼生产企业和纳入名录管理的合规渣土车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分级管控要求;
实施重点物流运输企业错峰运输,各地要针对柴油货车保有量大于20辆的重点物流运输企业以及物流基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错峰运输方案;
严控中心城区土方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所有施工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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