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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21-10-28 16:51

来源:中国水网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加强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银行等方面的实践应用。健全生态产品

经营开发机制,大力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根据不同资源禀赋培育发展生态资源运营平台,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构建特色化发展模式和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常态化、长效化,对全流域、森林、湿地、耕地、海洋等予以保护补偿,继续完善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南平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开展人居生态安全隐患调查,明确生态安全问题现状、位置和规模。在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组织动员脱贫人口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特殊类型地区绿色振兴发展,巩固脱贫成效。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持续推进造林绿化,不断增加林业碳汇。科学施肥,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提升土壤固碳水平,增加农田碳汇能力。开展海洋碳汇技术研发,加强海岸带自然碳汇环境养护,探索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滨海湿地等蓝碳资源的生物固碳量。

第六章实施三水统筹,建设千里画廊美丽河湖

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按照“点上示范、串点成线、全面铺开”的建设思路,打造美丽河湖,建设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

第一节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保障河湖生态水量。制定出台闽江、九龙江、敖江、木兰溪等重要河湖的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明确河湖生态基流和河流生态水量目标,配套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设施,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和保障体系,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强化节水,采取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保障河道生态需水,到2025年,闽江干流、晋江、富屯溪、沙溪、尤溪、古田溪、大樟溪、九龙江北溪、九龙江西溪、木兰溪、霍童溪及敖江等重要河流,纳入监控的生态流量监测断面的生态需水满足率达75%以上。

推进水电站清理整治。按照退出、整改、完善三种类别“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清理整治。强化生态流量泄放调度运行,推进水电站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的管控要求。

实施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龙江、木兰溪等流域,以及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缺水地区的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逐步形成再生水供应网络。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工业冷却循环、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等领域,加大再生水资源使用比例。以已建再生水水厂为中心,以钢铁、石化化工、火电、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集中分布县区为重点,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

第二节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

建立健全分级分区管控体系。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保持闽江、汀江、敖江、交溪、霍童溪、萩芦溪优良水质,推进九龙江、晋江、木兰溪、漳江、东溪水质稳定达标,改善龙江水质。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完善监控监测全覆盖的预警体系。

健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三明市宁化县,南平市浦城县、光泽县,龙岩市长汀县、武平县等长江流域源头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闽江、九龙江流域监控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闽江、九龙江流域跨界污染防治协调处理机制和区域性污染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监督评估河流、湖(库)汇水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沿江流域矿山动态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建立健全涉水口库区的福州、南平、三明、宁德等地市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水口库区生态保护联动,优化库区水产养殖规划。加强跨流域的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专项行动。

持续开展小流域整治。巩固提升小流域治理成效,推行“拆、截、清、治、引、构”模式,以未达到优良水质的小流域为重点,全面落实“源头管控”“一河一策”和“四有机制”的综合治理要求,持续推进小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强化小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推动一批水质不稳定达标的入海小流域实现水质跨类别提升。到2025年,小流域“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水质总体保持优良。

推进流域精细化管理。以水环境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实施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闽江、九龙江、敖江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协同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坚持“一河一策”,以流域为单位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分流域保护方向和重点任务。针对不达标断面制定限期达标规划,推进水质超标河流及交界断面的整改,推动水质达标。

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快制修订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性文件,统一排污口排查整治标准,明确排查整治对象、范围与内容。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形成排污口清单,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主要河流、排污口、污染源做到“一河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主要流域干流、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五项主要任务。

“四源齐控”强化源头减排。开展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造纸、制革、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化,规范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加快退出重点湖库超规划网箱养殖;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鼓励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和尾水回用;完善内河码头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等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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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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