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9 10:07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刘彤整理
近日,中国大气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年监管能力建设大气光化学组分网仪器设备(二)货物类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2026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为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年监管能力建设大气光化学组分网仪器设备(二期)。采购的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标的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投标产品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产品(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产品,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产品来投标,以充分显示各投标人的竞争实力。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产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因产品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负全责。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负赔偿责任。
中标人须提供仪器的安装和调试运行工作,提供仪器设备数据通讯协议、传输协议以及开放系统集成软件数据库结构,实现仪器状态参数实时上传,配合业主方完成数据系统集成,按照用户要求接入福建省大气超级站智慧分析平台和后续的各类数据平台。确保数据稳定传输。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包1为品目1-12大气臭氧激光雷达、包2为品目2-3在线离子色谱仪、包3为品目3-3在线离子色谱仪。项目预算金额为2026万。
本次采购标的中品目号包1:1-1、1-2、1-3、1-4、1-5、1-6、1-7、1-81-9、1-10、1-11,包2:2-1、2-3、2-4,包3:3-1、3-3、3-4已通过财政监管部门进口产品审批手续,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品目号包1:1-12、1-13,包2:2-2、2-5,包3:3-3,3-5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
投标人在报价部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应针对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列出单价、小计、合计金额,且须同时列出各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
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视同小微企业,其中残疾人福利企业享受评审中10%的价格扣除。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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