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6 13:33
来源:工信部
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严格控制钢铁、煤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鼓励有条件地区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鼓励工厂、园区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持续推进典型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强高温散料与液态熔渣余热、含尘废气余热、低品位余能等的回收利用,对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积极推进网络和通信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功耗。
完善能源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强化新建项目能源评估审查。依据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定期对各类项目特别是“两高”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节能监察执法、创新监察方式、强化结果应用,探索开展跨地区节能监察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全覆盖。强化以电为核心的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开展节能诊断,为企业节能管理提供服务。
(四)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
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原则,强化资源在生产过程的高效利用,削减工业固废、废水产生量,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生产与生活系统绿色循环链接,大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原生资源高效化协同利用。统筹国际国内两大资源来源,加强资源跨区域跨产业优化配置,全面合理开发铁矿石、磷矿石、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加强钒钛磁铁矿中钒钛资源、磷矿石中氟资源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企业间原材料供需结构匹配,促进有效、协同供给,强化企业、园区、产业集群之间的循环链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依托优势企业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依托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构建国内国际双轨、线上线下并行的再生资源供应链。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聚集化、资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统筹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再制造产品,大力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
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进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动钢铁窑炉、水泥窑、化工装置等协同处置固废。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为依托,在固废集中产生区、煤炭主产区、基础原材料产业集聚区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通过以评促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新增工业固废能用尽用、存量工业固废有序减少。
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加强对高耗水行业的定额管理,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推进企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重点行业加大对市政污水及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减少新水取用量。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智慧用水管理平台,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引导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
(五)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转型
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相结合的系统减污理念,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引领增量企业高起点打造更清洁的生产方式,推动存量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引导企业主动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健全绿色设计推行机制。强化全生命周期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在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提升。构建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绿色设计平台,强化绿色设计与绿色制造协同关键技术供给,加大绿色设计应用。聚焦绿色属性突出、消费量大的工业产品,制定绿色设计评价标准,完善标准采信机制。引导企业采取自我声明或自愿认证的方式,开展绿色设计评价。
减少有害物质源头使用。严格落实电器电子、汽车、船舶等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控要求,减少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使用。研究制定道路机动车辆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更新电器电子产品管控范围的目录,制修订电器电子、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强制性标准,编制船舶有害物质清单及检验指南,持续推进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与国际接轨。强化强制性标准约束作用,大力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推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建立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有害物质数据库,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创新开展大数据监管。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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