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2 16:57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建成涵盖空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生态、噪声等要素,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形成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站点为主,各项功能性、专项监测站点为补充,雷达、遥感、走航等新技术广泛运用的多元化大气立体监测网络。实现地表水国控考核主要指标和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自动监测。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6006个,实现全省县级行政区及各类土壤类型全覆盖。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覆盖167个村庄。武汉市、咸宁市、黄石市、十堰市等10个沿江城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深入推进。扎实开展环保铁军建设,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全省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执法监管方式不断优化,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金额达13.3亿元,有力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新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完成1190家涉危涉重化工企业、157家重点尾矿库和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推进全省环境风险源调查,构建全省环境风险“一张图”。跨省界和流域上下游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置联动等机制逐步完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管与处置“两个100%”,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180吨/天提高到667.4吨/天,实现医疗废物“零库存”、环境安全“零事故”、工作人员“零感染”。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巩固提高,连续十年保持辐射环境零事故。
服务绿色发展呈现新气象。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定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明确了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评审批“四个一批”服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法定总时限消减60%。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全面实施环评审批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两个正面清单。累计对8939个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告知承诺、优化服务和简化审批,1594家企业(项目)进入省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省27家企业荣获第五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保任重道远
从外部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内部看,受疫情影响带来的经济下行必然会影响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现绿色复苏面临较大困难,结构性、质量性、制度性等深层次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生态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全省产业结构偏“重”,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不降反升”,由2015年的26.8%提高到2020年的29.2%。能源结构偏“煤”,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长期在80%以上,水电开发已超过92%,风电、光伏资源条件不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交通运输结构偏“公”,2019年公路货运量占比约76.3%,较2015年增加了约2.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4个百分点,结构性问题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实现碳达峰政策框架和体制机制尚未形成,碳达峰面临较大压力。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仍然艰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保稳定、促改善压力较大,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凸显,部分城市与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差距较大。长江“三磷”问题仍未完全解决。部分河流生态基流难以保障,江湖阻隔、水生态系统失衡、生物多样性衰退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汉江中下游水华事件时有发生。湖泊水质优良比例较低。部分城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艰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仍然十分薄弱,地下水污染防治还处于探索阶段。农业源对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贡献率较高,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短板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优良生态产品供给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和向往还有很大差距。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面临较大压力。环境污染事件偶有发生,化工园区存在环境风险,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后遗留地块生态修复任务重,长江危化品运输事故隐患和船舶溢油风险较大,生态环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不足、区域布点不优、相关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应急物资储备有待加强。核技术应用领域日趋多元化,电磁辐射环境日趋复杂,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难度不断增加。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现代化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等问题突出。经济和法治的手段运用不足,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机制还需完善。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未完全形成,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尚未完全发挥作用,环境决策科技支撑不够,生态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数字环境治理手段的运用尚不能满足环境管理工作需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突出短板。
第三节 美丽湖北建设面临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湖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多重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政治保障。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写入宪法,“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等写入党章,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五大发展理念中,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更加凸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双碳”行动为生态环境保护明确了根本路径。习近平主席向世界做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的新时期。作为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碳达峰和碳中和将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的发展方式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