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6 14:28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月14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成为重庆现代产业体系的新增长点,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到2035年,节能环保产业成为重庆支柱产业,全面建成国家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详情如下: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起草了《重庆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和修改理由、依据请于2022年2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们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吸纳。
1.电子邮件:cqsthb@sina.com
2.传真:(023)67575743
3.邮寄信件: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401121)
附件:重庆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重庆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期间重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文件。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产业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我市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识逐年增强,在持续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力带动下,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营业收入突破千亿。“十三五”期间重庆节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实现翻番,产业发展增速明显加快。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038.55亿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55%。节能环保企业数量超过1500家,从业人员数量超过11.5万人。
行业领域不断拓宽。全市环境保护产品的产品类别从2015年的120项增加到2020年的300余项,产品类别增长2.5倍;节能产品类别增长1.5倍。以环境服务业和节能服务业为主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在全市节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的占比从2015年的28.50%提高到2020年的46.64%。
产业主体成长迅速。重庆节能环保产业在环保综合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技术装备等领域优势明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具有一批骨干企业,打响了“重庆环保品牌”。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现有上市公司22家,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共有222家,进入“2020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的企业数量居西部省市第一。
产业研发能力增强。2020年,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科技研发投入占全市R&D支出2%左右。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拥有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重庆市环保工程技术中心等130家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6家。
(二)主要差距与问题
节能环保制造发展水平不高。2020年,重庆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生产制造的两项营业收入为197.87亿元,仅占全产业的19%,产业制造规模不大。环保产品制造商服务本地环境治理的能力弱,全市环境服务业所需的废水处理、烟气治理、噪声控制等设备市场份额大多被市外企业占据。
产业园区等平台支撑不够。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集聚的园区载体分散,规模小,主导产业优势不明显,配套能力差。仅大渡口环保科技园的固废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友好型新材料特色相对突出,其他多数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不清晰,实体企业数量屈指可数。同时,研发投入低,2020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科技研发投入仅占产业营业收入的1.01%,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全市节能环保企业总体“小散弱”,缺少集研发、设计、工程总承包、设备制造、运营服务于一体,带动本地相关中小企业发展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全市年营业总收入超过20亿元的节能环保企业仅有10家,营业收入超4亿的环保大型企业仅占全国的1/70。同时,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全市尚未形成节能环保上下游产业链的本地配套能力。
产业配套支持政策不足。全市尚未形成一套符合节能环保产业属性和行业特征较为完善的发展政策体系,对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扶持力度有限,特别是对引进企业财税、人才、土地等相关服务配套政策落实还需加强,部分企业有外流倾向。同时,投标门槛设置不合理、技术门槛低,节能环保领域低价中标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三)“十四五”发展形势
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新格局背景下,节能环保产业将面临新机遇。一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节能环保产业带来发展新机遇。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在中美解决气候危机的国际合作共识基础上,努力推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二是国家战略实施为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国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节能环保产业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将加快塑造绿色发展新动能。三是全球产业变革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新条件。新一代信息科技革命深刻影响节能环保制造业和服务业形态,全球节能环保制造业价值链加快向高端聚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刻影响;重庆将着力构筑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核心支撑,积极建设绿色金融中心和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四是加快绿色发展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赋能续航。重庆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将大力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服务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
在全球科技战略竞争背景下,节能环保产业将面临新挑战。一是欧美国家全力遏制我国节能环保产业高级化升级。发达国家正制定气候变化规则与碳减排政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国际新规则,将全力遏制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二是科技创新能力弱制约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科技创新短板将是重庆“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三是企业特色化不足难以彰显产业竞争力优势。重庆节能环保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不高、中小企业特色不强,产业竞争劣势比较突出。四是产业良性发展要积极适应新规则新制度。在新规则背景下,着力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能力,重庆企业要努力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新技术新标准,对重庆监管能力和企业发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坚持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发力,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产业集聚水平,突出发展节能产品制造及服务、环保装备制造及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绿色转型制造及服务和低碳产业,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二)发展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加大节能环保技术研发投入,加快建设协同创新平台,注重基础创新和应用创新,大力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及技术应用推广示范,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创新能力。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市场主体,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的支撑作用,共同形成发展合力。
坚持重点突破。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优、发展潜力大、上下游关联度高的细分领域重点错位发展,加快集聚资源要素,促进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集群化、专业化发展。
坚持开放共赢。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积极与周边及长江沿线地区加强战略合作,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和分工协作,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引进来”提升技术水平,全方位提升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成为重庆现代产业体系的新增长点,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产业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到2025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2000亿元,“十四五”年均增速保持在14%左右;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提高到2.0%,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进一步提高;产业利税规模大幅提升,产业发展效益稳步提升。
产业集聚水平大幅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主体竞争力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培育骨干企业100家以上,力争年营业收入超20亿元的企业15-20家、超50亿元的大集团6家,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0;形成5个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集聚区,构建一批配套齐全、特色鲜明的节能环保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节能环保产业科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5%,引进培育一批有引领作用的产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达到150家,新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1-2家,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
产业发展生态更加优化。价格、财税、金融等引导支持政策日趋健全,产业投资环境更加优化,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节能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形成活力迸发、营商便利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环境。
——到2035年,节能环保产业成为重庆支柱产业,全面建成国家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表2-1:重庆节能环保产业主要发展目标
【】表示五年累计数。
三、重点领域
(一)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产业
1.做强节能产品制造
加快发展能源、交通、建筑、工业等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要的节能设备、仪器仪表、智能电网、绿色节能建材等节能产品。
节能装备及节能电器。大力发展高效节能锅炉等节能通用设备制造,电动机、风机、泵、空压机等通用耗能设备,余热余气余压利用设备。大力发展高效变频空调、节能冰箱等高效节能电器。鼓励整机及零部件生产企业联合突破节能关键技术,合作研发、制造及推广应用节能一体化设备。
高效节能仪器仪表控制设备。大力发展智能流量仪表、智能传感器、高效节能变压器等高效节能工业控制仪器仪表和输变电设备。加快推进关键仪器仪表的国产化替代。
节能照明及节能显示。完善高效节能照明产业链,大力发展基于可穿戴设备、车载显示、人工智能(AI)等界面的小尺寸、高亮度新型显示产品。加快突破高光效、高可靠、低成本的发光二极管(LED)照明核心器件产业化技术,高发光效率、长寿命、高反应时间微型显示技术。
绿色节能建材。以合川、长寿气凝胶产业示范区,三一绿色智能建筑产业园为集聚区,大力发展低碳、绿色、环保的外墙保温材料、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玻璃、新型透水地面建材等绿色节能建筑材料。
专栏3-1:节能产品制造重点方向
节能装备及节能电器。大力发展链条工业锅炉、流化床锅炉、燃气锅炉、低热值尾气余热锅炉、低氮燃气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高效节能锅炉。加快钢铁烧结余热发电、蒸汽回转干燥提质、余热干燥等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研发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以钢铁、水泥、电厂、水处理等行业所需的离心式通风、单级离心鼓风机、离心式冷水机、高效电动机、风机、泵、空压机、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高效节能机电设备。大力发展高效变频空调、高效变频压缩机、高效多联式空调、高效节能冰箱、节能型抽油烟机等节能家电产品。
高效节能仪器仪表控制设备。大力发展智能压力变送器、智能调节阀、智能执行机构、智能流量仪表等仪器仪表,加快布局在线能源计量、检测技术和设备,热工在线检测技术和设备,太阳能聚光器精度测量分析仪等高端节能仪器。大力发展非晶合金变压器、智能箱式变压器、低损耗变压器等高效节能变压器,以及智能开关设备、高压和超高压开关、智能电网在线监测及诊断装置等输变电设备。加快研发制造交联聚乙烯(XLPE)绝缘电力电缆、环保绝缘材料等节能电线电缆制造。
节能照明及节能显示。大力发展电光源、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等为主的照明设备制造。大力发展新一代移动显示设备、无屏显示光机、智能控制系统、发光二极管微缩化和矩阵化(Micro LED)显示屏及终端产品、投影电视及配件及相关家电产品。
绿色节能建材。大力发展保温装饰板外墙保温系统、隔热铝合金型材、复合保温砌块、轻质防火保温材料、节能门窗、消纳固废的混凝土及干混砂浆等绿色建材。大力研发推广低辐射玻璃、电致变色智能玻璃、光伏一体化建筑用外墙玻璃等高性能建筑玻璃。
2.加强综合节能服务
立足于提升节能综合服务功能,突出工业、建筑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提高节能工程施工服务水平,全面提高节能服务整体竞争力。
工业节能服务。突出钢铁、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企业公共用能系统、工艺流程系统的能效双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全面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能耗监视系统。加强热电联产及热电冷三联供等余热余能技术利用。
建筑及交通节能服务。推进建筑行业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运用低碳建材和先进技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降低节能空间较大的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业设施及城区智能楼宇等建筑能耗水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运输,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
节能综合服务。加强节能工程施工服务,鼓励节能装备生产企业、重点用能企业利用自身技术,积极开展服务化转型,为用能单位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加大节能诊断、节能审计等多项节能服务。完善节能服务组织体系,创建市级余热利用促进服务中心、余热(能)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等综合型、平台型节能服务组织。创新节能服务模式和节能机制,满足用能单位个性化需要,推广能源费用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以及节能自愿承诺、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节能机制。
(二)持续壮大环保产业
1.培育环保装备制造
面向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需求,推动垃圾焚烧发电、烟气脱硫脱硝、废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现有环保成套装备发展,提升环保装备制造及应用。
大气污染防治装备。重点发展燃煤电厂和大中型工业装置脱硫、脱硝、脱汞、除尘高效深度治理成套装置,发展工业有机废气末端治理、恶臭治理技术集成装备及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推广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和催化转化器制备等成套装置,加强耐高温、耐腐蚀纤维及滤料的引进和开发应用。
专栏3-2: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重点方向
工业废气处置装备。探索有机废气源头控制方法,重点推广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生物法、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等有机废气末端治理及组合治理技术装备。发展SNCR法脱硝、脱硫脱硝设施分散控制系统(DCS)、烟气脱硫除雾器、高效除尘器、燃煤电厂PM2.5预荷电及低温微颗粒控制等技术装备。
汽车尾气净化装备。鼓励开发国六机动车尾气排放用高效催化剂规模化生产技术,加快研发和引进船舶柴油机、重型柴油车以及非道路机动车等尾气净化技术装备。
恶臭治理净化装备。发展适用于南方高湿度环境的恶臭治理技术集成装备及餐饮油烟净化装置,鼓励开发基于生物、吸附、催化等方式的恶臭净化技术装备。
水污染防治装备。加快推进化工医药、页岩气废水生产现场原位处理等工业废水处理,推进湿地修复生物入侵评估与调控等水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研发与应用。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效能提升,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理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发展城乡污水处理技术和装备制造。
专栏3-3:水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重点方向
工业废水处置设备。加强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推动火电、钢铁、化工、纺织、造纸、食品、有色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大力推进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推进化工医药、页岩气废水生产现场原位处理等工业废水处理,重点突破高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以及含重金属等废水处理技术设备。
城乡污水处理装备。推广排水管网智能诊断和修复成套设备,重点推动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设备发展。推进工业废水深度处理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膜处理和生物处理技术。加快发展农村分散式无人值守污水处理装备、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养殖业污废水资源化回收利用技术和设备。
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装备。加快培育与发展城市污水洁净处理技术,以及黑臭水体治理、水体富营养化控制技术装备。
土壤污染防治与固废处置装备。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复合污染修复技术及综合修复技术装备研发,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治理水平。重点发展超低有机质污泥强化除砂、油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应用等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推进污泥无害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等固废处置,提升固废无害化处理水平。
专栏3-4:土壤污染防治与固废处置技术装备重点方向
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与装备。大力发展农药污染、有毒与危险化学品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铬渣等重金属,以及汞等类金属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污染地块高效修复技术设备。重点研发异位热脱附、快速异位生物修复、重金属钝化生物修复、原位注入等,支持“移动式重金属与有机复合污染土壤修复一体机”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升级换代。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发展污泥磁化热解处理、污泥干化和清洁焚烧、一体化污泥高干脱水、医疗废物高温蒸煮技术等技术,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飞灰、垃圾焚烧发电,研发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成套设备、智能移动式垃圾压缩成套设备、移动式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设备、医疗废物清洁焚烧装置、污泥半干法处理或炭化成套设备等。
环境监测智能化装备。围绕工业废气在线监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工业污水在线监测、自然水体水质监测等领域,推动便携快速监测、自动监测、走航监测、航空遥感监测、卫星遥感监测、预警预报等先进技术及设备开发,加大环境监测关键元器件、技术、产品和装备研发力度,突破臭氧激光雷达、便携式尾气检测等技术装备。
2.做强环境服务
深入推进环境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壮大环保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环境服务产业形态,提高环保综合服务专业化水平,推动环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领域环保服务。依托重庆市、区(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系统和水污染防治管理系统平台,做大做强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服务,推动转向综合化、规模化发展。发展土壤修复与治理服务,制定基于地下水风险和生态风险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开展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领域共性与关键技术创新、开发、转化与工程示范。鼓励和引导环保企业积极参与船舶污染防治。扩大“无废城市”试点范围,加强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
环境服务总承包。构建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等全方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涵盖水、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综合服务总承包。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区域综合开发(EOD),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业务,逐步形成集产品、设备、咨询、监测、运维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环境问题解决综合服务商。
“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以小城镇、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治理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等服务模式。鼓励重点企业、园区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鼓励电力、化工、钢铁、采矿、纺织、造纸、畜禽养殖等将环境治理业务剥离给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完善工程总承包+系统托管运营(EPC+C)、项目管理承包(PMC)等运营机制。
环境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环保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平台和登记备案制度建设,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全过程管理。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完善环境检测业务市场化机制。开展各类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服务、技术支持、计量鉴定和技术检测认证服务。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应用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服务业应用,在重点行业开展“互联网+环保”的智能化环境监测。
(三)进一步做强资源循环利用
1.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服务
加强固态、液态和气态等各种形态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快重庆“无废城市”建设进程。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粉煤灰、尾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鼓励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及再生混凝土、砂浆、墙板、地砖、透水砖等各种建筑制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建设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厂,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贮存利用,发展食用菌,生产纸浆原料等多种工业制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推动餐厨垃圾发酵制备沼气发电、生物柴油、精制天然气、化工制品和高效有机肥等餐厨垃圾综合利用。推进污泥重点向建筑材料化、焚烧发电、热解制油、制氢、回收磷资源等方向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增加高品质再生金属原料供给,提升废钢本地利用量,加快引育再生铜、再生铝等再生金属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废旧塑料、废旧橡胶(轮胎)、废合成纤维、玻璃纤维等再生非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建成西部最大的再生纸生产基地。建立覆盖全市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
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达标处理后的建筑污水就地就近回用。提高工业废水排放标准和废水回用率,实现“废水回用”及“零排放”目标。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循环利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2.壮大资源利用设备制造
壮大资源循环利用相关装备、再制造等资源综合利用制造水平。
再制造。加快推动形成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产业链。加快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模、重型机床、医疗影像设备等再制造装备发展。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的安全性能。完善再制造共性标准。
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设备。培育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重点突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废液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研发制造。推动垃圾智能分选、高效收运设备及厌氧综合利用成套装备及零部件规模化制造。提高垃圾焚烧成套装备、焚烧尾气净化、飞灰稳定化处理等技术装置规模化制造能力。
专栏3-5:资源循环利用重点方向
再生资源利用服务。重点突破动力蓄电池余能快速检测和柔性拆解、废旧家电柔性拆解、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玻璃纤维制气凝胶、塑料改性和混合废塑料高效分拣、废塑料裂解等技术。积极有序推动短流程炼钢发展。大力推进废橡胶制成胶粒、胶粉等再生胶原料,橡胶混凝土、沥青改性剂等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电子废物多元化回收网络系统。
资源循环利用制造。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设备制造重点突破粉煤灰、尾矿、石膏、冶炼渣、工业污泥、工业废渣等传统大宗工业固废的深度利用装备。积极培育发展气体、液体循环利用过程所需的净化、过滤、冷却等设备研发制造。大力发展生活垃圾收运技术—压缩机、运输装备关键部件—生活垃圾收运、中转和压缩成套设备。推动垃圾渗滤液处理膜等技术研发及设备产品制造。再制造突出加强旧件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拆解与绿色清洗、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等技术研发应用,建立覆盖旧件高效低成本回收、再制造产品生产及运行监测等全过程溯源追踪服务体系。推动再制造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再制造基础通用、技术、管理、检测、评价等共性标准制定,构建用户导向的再制造产品质量管控与评价应用体系。
(四)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按照源头资源消耗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从产品研发设计环节体现生态绿色理念,加强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实现传统产业节能、减污、降耗和增效目标。
1.推进制造产业链绿色化
借助于各种先进制造技术、制造工艺、管理技术,促进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制造产品从设计、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为止的全生命周期。加大清洁原辅材料利用。大力发展无毒无害原料替代使用与危险废物治理,重点推进电子废物的产业化、规范化和无害化循环利用。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加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及制造。鼓励企业设计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大力推广安全绿色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制造业供应链绿色化。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大力使用绿色物流技术与设备,推广绿色、低碳、环保包装,推动制造企业上下游共同提升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2.推进传统产业清洁化改造
通过源头减量替代、过程控制和工艺优化等方式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传统产业优先选用先进适用节能、节水、节材、高效末端治理、数字化装备等工艺技术设备,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高效清洁生产模式。推动化工、水泥、有色、印染、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
3.推进传统行业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突出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资源循环化改造。钢铁行业推进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余热余能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废弃物消纳处理及再资源化水平。化工行业推进原料无害化、生产过程绿色化、产品的绿色化发展方向,推进化工行业生产过程能量系统优化,加快生产过程副产物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煤电行业重点加强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的资源化利用。建材行业重点推进在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消纳固体废弃物的能力。铸造、热处理领域重点减少制造过程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专栏3-6:传统行业资源节约高效利用重点方向
钢铁行业。钢铁行业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以铁素和有价金属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含铁固废综合处置技术,深度提升含铁固废资源化利用价值。钢铁行业清洁高效利用重点推进构建以“多能互补-储能技术-过程能效提升-能源外供服务”为基础,以“源-网-荷-储-管-控”为核心的钢铁工业低碳能源系统,大力进行余能发电、供热和制氢,最大限度节约和回收一、二次能源。其他非含铁固废推动构建“钢铁-建材”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
化工行业。进一步延伸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等产业链的长度,通过技改、改扩建、延链项目建设等进一步提升天然气、盐卤等资源产出水平。深化产业副产物、废弃物如氢气、二氧化碳、氯化氢、炭黑、有机溶剂、高盐废弃物等综合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煤电行业。构建煤电-粉煤灰-建材、筑路、建筑工程,发电-脱硫石膏-建材及装饰材料等产业链。
建材行业。重点发展基于建筑废弃物生产绿色建材,重点开发低碳水泥,推广窑协同处置固废生产技术等设备,促进低碳减排。
铸造、热处理行业。重点发展近净成形、数字化无模铸造、增材制造、铸件余热时效热处理等制造技术。
(五)积极推进低碳产业发展
1.发展碳减排装置
加快关键工艺与装备技术创新,降低对化石燃料依赖,推动重点行业用能过程和生产过程节能减排。
推动低碳发电和电力生产减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逐步减少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依赖。继续推动全市现有煤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试验示范特殊煤种利用技术。注重提高煤电机组运行灵活性,适应未来电力系统调峰需求。探索低碳发电技术,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助力源头减碳。
推动用能和生产全过程减碳。加快推动碳捕捉、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等碳减排技术在重庆的研发与应用,适时开展碳捕捉、利用与封存技术在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中的试点、推广和规模化应用,助力高耗能工业行业实现深度脱碳。系统开展减碳、零碳、固碳、碳汇、规模化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集成和应用。加强碳捕捉、利用与封存领域研发布局和企业引进、培育。
2.发展绿色能源产业
推动低碳清洁能源对煤炭、石油等高碳且环境影响较大能源的替代,提高风电、光伏、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
氢能全产业链。构建制氢、储运、加氢、氢能应用等氢能全产业链,分阶段推进制氢由“灰氢”向“蓝氢”“绿氢”过渡发展,加快智能化高压储氢设备、新型固态储氢材料等氢能储运核心装备研发,逐步提升氢气的储运能力。发挥重庆工业副产氢气资源优势,以商用车为切入,积极引育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氢燃料电池堆及质子交换膜等关键领域企业,加强氢能储运、车载储氢等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研发,促进燃料电池汽车加速工程化、产业化应用。
风电装备规模化发展。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加快完善风电全产业链,推动现有风力发电机组企业加强叶片设计、风力发电机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和应用,加快5MW以上等级风力发电机组产业化、商业化步伐,加强10MW等级超导风力发电机组技术储备。
光伏发电装备有序发展。有序推进平价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光伏发电相关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分区域布局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巫山、城口、奉节等重点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3.发展低碳综合服务
依托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平台优势,大力推进低碳技术创新与服务发展,加快融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
低碳技术创新与服务。发布低碳技术装备及产品推广目录,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等技术及能耗管理系统,强化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低碳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与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争取在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探索制定脱碳电价政策,推进碳排放外部成本内部化。探索推进资源环境权益改革,组建专门交易平台,剥离整合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开展用能权、用水权交易。
降碳减排创新与服务。健全碳中和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碳中和技术产业链条。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创新融合。加快建设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建设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交易市场。
促进碳交易市场发展。依托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国家信息中心能源大数据中心等平台优势,推动大数据在交易平台建设中的探索运用,提升软硬件配置水平。根据国家规定的全国碳交易市场交易原则、制度框架以及实施流程,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工作协调机制,加快融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探索碳排放权总量及配额等交易,促进各行业企业主动加强碳排放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打造一批特色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市场主体,形成以节能环保领军龙头企业为主体、骨干企业为重点、中小企业为补充的发展格局,提升全市节能环保产业集聚水平。
1.打造特色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
提升中心城区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引领能力。重点依托大渡口环保科技产业园等产业园区,聚焦节能环保产业全领域,加快布局节能环保产品及服务交易平台、产业创新中心、环保科技城等,重点发展节能产品制造及服务、环保装备制造及服务、资源循环利用、低碳产业等,打造成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核心集聚区和创新发展引领区。
打造一批特色节能环保产业园区。依托大渡口区、大足区等特色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基础,重点发展节能产品制造及服务、环保装备制造及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打造一批特色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同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制造及服务,积极开展节能环保服务示范,加快建设南川、渝南(綦江、潼南)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珞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一批节能环保应用示范基地。
2.精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推动一批领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瞄准世界一流水平,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规模优势和全产业链制造服务能力的节能环保领军企业,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扩展产业规模。扶持一批信誉好、有潜力的重点企业加快成长并做大做强,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支持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资源,实现企业规模的重大突破。力争到2025年打造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在细分行业有话语权的节能环保产业集团,全市产值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企业数量分别达到20家和10家以上。
引导一批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建立骨干企业培育监测清单,遴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细分领域市场领先、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纳入清单进行重点培育。支持骨干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延伸上下游配套产业链,促进骨干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强化“一企一策”定向管理,鼓励区县在项目扶持、资金融通、财税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培育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具有引领力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
鼓励一批中小微企业做精做特。鼓励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瞄准市场空白,引导差异化、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器,支持企业专注于擅长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精特新”企业,提升节能环保行业细分领域核心竞争力。鼓励配套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推进专业化、规模化改造升级,开展龙头企业帮扶小微企业行动,激励“个转企、小进规”。力争到2025年,推动一批小微企业成长为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一批有活力、有潜力的细分领域优势企业群体,规上企业数量达到400家,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2家。
(二)加快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引进和新建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积极研发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提高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1.大力建设产业创新平台
积极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依托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新区、高新区等载体,积极争取国家在重庆布局一批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打造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增强产业发展的创新性、探索性、引领性。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节能环保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2个。
大力建设市级创新平台。集合市内节能环保科研机构和骨干龙头企业研发创新力量,加快组建重庆市节能环保产业研究院。以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和高层次人才(团队)为重点,推进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碳达峰碳中和、大气污染治理、水处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引领作用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
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创新平台。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鼓励重点企业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或联合研发机构,建设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产业创新基地。支持企业为主申报和建设技术咨询、工程示范、循环利用、绿色生产、产业联盟等各类国家级产业化平台。
2.积极研发关键技术
巩固优势技术领先地位。依托市内骨干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进一步巩固节能环保产业优势技术领先地位,力争形成更多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优势环保技术。围绕污水处理、空气净化、饮用水净化、土壤修复治理、水土保持、新能源技术、新能源动力装置及系统等领域,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为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奠定基础。
实施关键技术攻关计划。围绕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生态保护与修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实施重大绿色技术研发与示范工程,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集成应用示范,提升关键技术设计、生产和应用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整装成套技术装备,大幅提升节能环保技术和成套装备本地化率。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搭建区域技术与产业对接平台。强化技术市场服务平台对节能环保领域的覆盖和服务,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为行业内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等公益服务和知识产权、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等增值服务。举办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推进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应用成果的产品化与推广。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鼓励引导科技先导型环保企业对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优先安排重大环保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环保科技示范工程。探索建设全市节能环保技术转移转化和市场交易体系,开展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化应用推广和规范化管理,实现科技资源整合、信息开放共享互动、技术成果交易以及科技金融服务无缝对接,提高技术转移转化效率。
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支持国内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重庆市环保企业合作,实施一批环保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节能环保技术成果及产品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建立健全全市节能环保科技成果转化评估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激励。依托节能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培育打造专业化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
(三)积极推进试点示范工程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四个一批”工程,推进园区、企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技术新产品等试点示范,为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1.推进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园区示范
充分发挥国家低碳城市和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双试点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集聚区等试点示范作用,推进重庆经开区加快建设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积极推进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等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工业园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力争到2025年,全市绿色园区达到10个,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达到3个。
2.推进一批节能环保企业示范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领域示范企业,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大力推行工业绿色设计,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规范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绿色工厂100户、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20户,创建工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0户,打造环保装备制造规范企业30户。
3.推进一批重点发展领域示范
重点支持再生金属制品、稀有金属材料、动力蓄电池、农作物秸秆、废旧家电、玻璃纤维等资源综合利用和高端再制造,探索建立“大足—永川”再制造交易中心,重点围绕再生金属制品、稀有金属材料等再制造打造重庆的再制造品牌,力争到2025年打造发展优势明显、行业带动能力强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10户、高端再制造企业10户。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实施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逐步建立高效清洁生产和低碳生产模式,力争到2025年,组织实施重点清洁生产和低碳改造项目不少于50个,重点行业清洁、减排生产水平明显提升。推进节能环保服务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深度融合“互联网+”、PPP、EPC、“EPC+O”、DBO等新兴服务模式,提升企业节能环保总承包能力,力争到2025年培育10-20家规模大、综合服务能力强的节能环保服务供应商。
4.推进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试点示范
选择重点产业园区和集聚区、重点产业领域、重点节能环保企业,推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试点示范;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性能效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提高产品标准中的节能环保技术要求;加强与节能环保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标准的相互协调。力争到2025年,工信部认定的节能环保类绿色设计产品达到50个。探索推进产业生态“两化”融合,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有效融合。
(四)积极拓展对外开放合作
立足国内大循环,在更高水平上利用好国内国际市场和资源,促进产业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畅通节能环保产业链国内国际循环,推动高水平产业合作和对外开放。
1.畅通国内产业循环
引领西部地区产业合作。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研究出台川渝节能环保产业一体化政策和措施,推进节能环保全产业链协同布局。深化与黔中城市群产业合作,把节能环保产业纳入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内容。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市群、滇中城市群产业合作,辐射带动西部地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协作。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岸省市节能环保产业链在研发、制造、服务、监测、检验等关键环节协作,推进环境科技创新中心、环境保护工程中心、企业绿色技术中心等建设,推动产业链企业相互兼并重组,携手打造世界级节能环保产业带。
深化与东部地区产业链对接。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对接,深化渝鲁产业合作,支持区县、开发区建设节能环保产业转移承接地,共同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等创新载体建设,构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转移转化体系。
2.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强与东盟国家在节能环保产业全方位合作,构建中国-东盟安全高效、分工协作的节能环保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网络。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欧CAI)大市场,加强与发达国家技术合作,建设“一带一路”节能环保装备产品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和环保工程国际服务贸易中心。积极拓展与非洲、拉美、中东欧等地区产能合作,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链供应链向国外延伸。
支持重庆企业“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积极支持企业承建国际节能环保工程、布局国际创新中心、建设海外工厂,扩大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延伸国际产业链,形成国际承包、海外研发、跨境电商、产品贸易一体化跨国企业。鼓励企业参加国际博览会、项目招投标和国际科技合作,参与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平台等基地活动,重点支持企业进入联合国、世界银行等环境发展采购名单。
吸引跨国企业“引进来”。吸引技术领先的跨国企业在重庆设立区域研发总部或区域总部,支持国际产业技术资本和国有资本联合,投向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研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领域。支持两江新区中德、中日、中韩、中意、中新、中以六大国别产业园积极开展节能环保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稳慎吸引欧盟碳金融公司入渝,推动重庆碳金融产品设计、碳交易服务、碳交易咨询等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招引落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10户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的重庆市节能环保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协调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全局性工作,谋划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重要政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专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重要工作。建立完善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指导行业组织(商会)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工作联系机制,支持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相关规则,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开展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协调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
(二)加强政策支持
通过财政、金融、产业等一揽子政策,发挥好改革和市场机制良好作用,为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运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等,积极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高新区自有资金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投入。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深化水、电、气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废水处理等收费标准,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储运、回收专营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担保、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支持“专精特新”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试点气候投融资。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政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能源物流保障。支持供能和电信公司开展服务重点节能环保企业专项行动,“一企一策”指导企业降低用能用网成本。对节能环保设备产品运输实行重庆市优惠政策。强化土地保障。对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节能环保投资项目,做好项目土地保障和建设用地指标调配。增强人才供给。借助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引进一批拥有重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完善生态环保科技人才管理和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出台重点大学“节能环保”专业优秀毕业生引进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针对学科带头人、科技骨干制定教育、培训和培养计划,支持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接受培养或开展合作研究。支持各类院校开展校企职教合作,培养节能环保产业中高级技能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扩大节能环保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规模。做好节能环保产业用工预测、培训、储备等人才保障工作。
(四)优化市场环境
加强法律制度约束,建立统一开放、竞争充分、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产业提质增效的市场生境,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软实力。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落实节能环保法律,完善相关配套地方性法规,加大节能环保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加大环境保护督察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规范市场秩序。探索改革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机制,建立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严防恶性低价竞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环保违法信用记录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实施跨部门失信约束。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优化市场环境。优化简化节能环保项目行政事项审批流程,鼓励区县建立节能环保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优化创新创业服务,落实对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对节能环保项目的环境绩效管理,减少政府对项目技术方案、技术路线等的干预。
(五)强化项目支撑
围绕重点园区、企业和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及服务、资源循环利用、低碳产业发展、产业平台建设等领域,谋划和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为产业规划实施提供支撑。围绕水、气、固、土等领域,编制招商目录,建立市级重大项目信息库,加大国内外招商力度。支持区县开展节能环保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招商引资和落地建设。
六、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9)、《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对本规划进行环境评价。
本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考虑重庆市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的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十四五”期间,重庆将坚持创新引领、市场主导、重点突破、开放共赢的发展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打造一批特色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产业、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低碳产业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对规划的目标、指标、重点方向、战略任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识别规划目标和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产业发展对环境资源的利用主要体现在对水资源、能源和各种原材料的消耗上,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生态环境的变化上。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分析
1.对土地环境的影响
本规划区域的影响范围主要为产业园区,规划改造不涉及用地性质改变,对重庆市本地的土地利用和陆域生态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规划区域严格落实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方案,覆盖范围主要为两江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区以及区县工业区,规划空间布局的优化也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景观造成影响。部分项目施工建设阶段,因土地平整、区内道路建设及建设项目的施工,将导致开挖面裸露、地表覆盖物改变,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同时,本规划涉及的产业包括垃圾医废焚烧企业、再制造产业、土壤污染防治、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将会改善区域内主要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环境和土壤修复,对土地环境带来正面影响。
2.对水体环境的影响
根据区域内的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排放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标包括COD、BOD、氨氮、总磷以及重金属和一些有机化合物。本次规划涉及产业包括工业污水处理、城乡水环境治理、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技术和装备。这些产业的发展将推动区域内水体环境的改善,对三峡库区水域、长江干支流水域、纳污水域和地下水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根据区域内的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区域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燃料燃烧和电力发电产生的硫化物、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粉尘和工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他污染物。本次规划涉及产业包括烟气脱硫脱硝、汽车尾气净化、餐饮烟气及恶臭气净化治理等技术和装备,这些产业的发展将有效推动区域内空气环境的改善,对大气环境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4.对噪声环境的影响
本规划影响区域内的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区域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施工建设噪声,区域内社会活动产生的噪声和交通噪声也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噪声环境。
5.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本规划所涉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能有效推动重庆市节能环保技术进步和服务效能提升,加速培育低能耗、低污染、低投入、高附加值的产业链群,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模式,把“绿色+”“智慧+”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重庆市“一带三屏”重要生态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产业发展将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对提高本地区居民收入将起到积极影响,对建设重庆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施工或生产过程中开挖面裸露、地表覆盖物改变对水土流失造成的影响,可采取种植生态林、回填土等措施,预防或减轻土地环境影响。
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或渗透液,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废水或渗透液处理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从而预防或减轻水体环境影响。
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臭气、烟尘以及挥发性气体等,加装空气净化治理装备,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规定,并在场地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在绿化带内密植高达阔叶乔木和灌木,行成有效的绿色屏障,从而预防或减轻对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应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等措施,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预防或减轻噪声环境影响。
能源和环境的可持续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规划的实施对全市环境的负面影响可控,对全市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将产生可观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附件1:重庆节能环保产业“十四五”发展目标测算说明
一、关于产业统计范围
本规划所指的节能环保产业是广义上的,是针对环境污染可能产生的全过程,即生产、使用及废物的环境安全处置与再利用而言的,除包括狭义上的环保产业,即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行业内容外,还包括涉及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洁净技术与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洁净产品、节能技术与工艺以及绿色设计。考虑到节能与减排的一致性与关联性,同时参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重庆市环保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2021年统计年报)》等统计文件,将节能环保产业分为三大板块、五个方面。三大板块指: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五个方面指:节能产品生产制造业、节能服务业、环境保护产品生产制造业、环境服务业、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品及服务业。
二、关于发展质量
1.营业收入
“十三五”期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规模从2015年的503.23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038.55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5.59%。“十四五”期间,由于基数规模变大,在不考虑统计指标体系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十三五”的增速难度较大,这里考虑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减缓1.5个点,即名义增速14%(不考虑物价因素),到2025年达到2000亿元。
2.产业增加值
“十三五”期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达到2020年的386.61亿元,占全市GDP比重提高到1.55%,比2019年占比提高0.14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考虑到产业增加值增速会有所减缓,占GDP比重按照每年提升0.1个百分点考虑,到2025年,占GDP比重达到2.0%。根据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估算,全市2025年GDP将达到3.5万亿(2020年全市GDP为2.5万亿元,“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年均增长6%,名义增速应该超过7%)。届时,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将达到700亿元,年均增长12.6%(名义增速)。
3.利税
“十三五”期间,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利税总额从2015年的64.21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57.32亿元,年均增速19.6%。但应该关注的是,2017-2019年,节能环保产业全市利税规模总体保持在150-163亿元波动,“十四五”期间,考虑到营业收入增速放缓,加上国家减税政策的持续实施,相应的利税增长仍将保持较低水平,预计年均增速为5%左右,总体规模将达到200亿元左右。
三、关于集聚能力
1.产业基地(集聚区)数量
目前,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只有大渡口环保科技园,产业规模58亿元。“十四五”期间,全市应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园和集聚区,重点在现有7个园区建设基础上,培育5个产业规模在100亿元左右的产业基地。
2.市场主体数量
2020年,全市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节能环保企业有重庆水务集团(63.50亿元)、重庆建工第三建设公司(90.99亿元)、玖龙纸业(重庆)公司(61.94亿元)和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54亿元)4家。“十四五”期间,考虑到现有企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趋势,可以再培育6家以上50亿级规模企业。年收入超过20亿元的企业目前有10家,“十四五”期间力争再培育10家。各种上市公司目前有22家,“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培育2家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0家。
四、关于创新能力
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目前,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1%,“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提升0.1个百分点,达到1.5%。
2.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目前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有222家高新技术企业,“十四五”期间,应力争创建300家。
3.创新平台数量
目前,全市节能环保产业有市级创新平台12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9个,力争“十四五”期间市级创新平台达到150个,新增1-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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