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0 11:50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标准《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传感器(PID)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工业园区开展网格化布点,采用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监测系统,测定环境空气及废气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监测技术,包括方法原理、监测仪器性能、技术指标、质量控制和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部门、企业及环境科学研究部门等开展工业区挥发性有机物网格化监测工作。
本文件适用于光离子化检测原理的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监测系统,其它原理传感器参考执行。
《标准》全文如下: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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