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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3万!广州PM2.5及臭氧污染精准管控项目招标

时间:2022-04-25 10:11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刘彤整理

供应商用于服务的仪器设备须可搭载在监测车上,满足可对VOCs实时在线走航监测,实现∑VOCs及单组分浓度3DGIS可视化功能,可以给出走航路线上任意点位的∑VOCs及主要物种的浓度(提供有资质检测报告)。 

(2)特征源谱库建立服务 

供应商须采用现场调研、走航和离线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工业企业的VOCs源成分谱研究,涵盖有组织、无组织和主要工序,成分谱包含NMHCs、OVOC和IVOC,构建广州市重点工业企业VOCs特征谱库。完成不少于280家企业特征源谱库建立,其中2022年完成不少于50家,2023年完成不少于120家,2024年完成不少于110家。 

供应商用于服务的仪器设备须具有包含NMHCs、OVOC和IVOC等相应检测、分析能力。

(3)涉VOCs企业分级服务 

供应商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9号)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VOCs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企业分级管理。中标人作为市生态环境局定级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对分级材料审核、组织对照分级规则开展现场核实,给出定级建议。其中2022年完成不少于262家VOCs重点企业的分级管理(含 2021年132家的核实更新工作);2023年完成不少于130家VOCs重点企业的分级管理。 

(六)无人机航测服务。 

(1)无人机航测服务 

供应商须针对典型企业、典型区域利用无人机搭载图传设备,进行实时监测;通过高清数字图传设备,将获取的高清图片 或视频数据实时回传至地面;地面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实时掌握区域重点污染源基本状况。 

(2)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技术审核 

供应商须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填报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的通知》(粤环办函〔2019〕53 号)要求,组织行政区域内VOCs排放量占工业源排放总量90%以上的企业,逐年滚动填报VOCs监管系统。中标人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信息进行技术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对2021-2023年度企业基础信息,原辅材料使用种类、产品产量、数量、污染设施、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针对存在问题,指导修改完善,保障填报信息的完整性、逻辑性、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审核过程中,注重结合企业历史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的环评、 验收、排污许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等材料开展审核。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04月22日-28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

联系方式:020-8320309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业生、罗海山

电话:020-37860545、020-3786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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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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