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6 09:47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6月2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900个左右适宜“管网+厂站”模式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2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
6月2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900个左右适宜“管网+厂站”模式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2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
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效果评估,建立农村户厕清掏管护机制。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机衔接,优先以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动粪污和污水协同治理。有序推进农村户厕、公厕和乡村景区旅游厕所提升改造。全市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公厕三类及以上比例保持在95%以上,提升改造的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以上。
开展房前屋后、道路边沟、坑塘沟渠等农村黑臭水体(小微水体)整治,完成农村黑臭水体(小微水体)综合整治。完成国家下达的10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信息公开,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强化农村黑臭水体问题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水环境恶化。
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培育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庄基本全覆盖,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动态清零。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任务村庄生活污水、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国家整治要求,村庄环境干净整洁。相关区完成任务数量不低于本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数量。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环发〔2022〕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
《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严格落实各项主要措施,加快治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统筹,共同推进。各区、各部门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区要分解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加强日常调度,紧盯重点任务进度,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区、各部门要加强梳理汇总,分别于3月、6月、9月和12月的25日前报送本季度进展情况至市生态环境局。
三是做好保障,强化监督。各区、各部门要注重政策集成,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项目储备。要充分利用好督察、考核手段,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绩效管理范畴,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2022年5月27日
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实施方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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