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 09:49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3940万,支持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2×120吨转炉一次烟气净化提标改造项目,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复兴区邯宝焦化厂机侧除尘地面站项目,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复兴区邯宝焦炉煤气脱硫系统增容项目三个环保项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邯郸市财政局,武安市财政局:
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2〕58号),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分配建议,现下达你市、县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1 大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6号)、《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冀财规〔2022〕13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抓紧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有关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
二、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附件:
1.2022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2日
2022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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