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9:06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详情如下:
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各项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数字化智慧监管为手段,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健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管控治理体系,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福建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提升美丽福建、健康福建建设水平。
(二)主要目标
以闽江、九龙江、汀江等流域,石化和以氟化工为重点的精细化工等化工园区,印染、皮革、农药、医药、涂料、养殖业等行业为重点,探索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治理模式。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到2025年,基本掌握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得到有力管控。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调查监测,动态评估环境风险状况。
1.开展环境调查监测。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调查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新污染物生产使用基本信息调查情况,重点在闽江、九龙江、汀江等流域,石化和以氟化工为重点的精细化工等化工园区,印染、皮革、农药、医药、涂料、养殖业等行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推进省内其他地区地表水、污染源废水中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
2.加强环境风险评估。结合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开展本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优先选取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福建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一品一策”管控方案。
(二)严格源头管控,有力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3.落实环境管理登记。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测、监管、执法“三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生产、进出口、加工使用和销售新化学物质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相关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检查。
4.严格实施禁限措施。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源头防控作用,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在南平、三明、龙岩等市化工园区新建项目实施化学物质“禁限控”管控措施。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管理要求,强化进出口管控和环境管理。加快淘汰、限制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定期对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中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督促指导重要消费品生产企业在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
(三)强化过程控制,全面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5.推进绿色制造升级。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评定标准。以印染、皮革、农药、医药、涂料等行业为重点,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绿色替代。推荐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绿色化水平高的示范企业和示范技术并逐步推广。
6.规范药物使用管理。落实抗菌药全链条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落实不合格药物无害化处理要求。在兽用抗生素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加强畜禽、水产、渔业养殖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的管控,严肃查处用药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易资源化利用及易处置包装物,逐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到2025年,全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80%。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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